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契稅優惠政策有哪些變化?

契稅優惠政策有哪些變化?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國務院第224號令)第三條規定,契稅稅率為3%-5%。

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並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2.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做好穩定房價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5〕26號):

“五、明確享受普通住房優惠政策的標準,合理引導住房建設和消費。

為合理引導住房建設和消費,大力發展節地型住房,在規劃審批、土地供應、信貸、稅收等方面對中小套型邢弢和中低價位普通住房給予優惠政策。享受優惠政策的房屋原則上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在65438+同級別土地上房屋平均成交價格的0.2倍以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體標準。允許單套建築面積和價格標準適當浮動,但上浮比例不得超過上述標準的20%。直轄市和省會城市的具體標準報建設部、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並於2005年5月31日前公布。"

3.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首次購買普通住房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65 438+00]13號):

“現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37號)中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優惠政策如下:

對兩人及以上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其中壹人及以上有購房記錄的,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契稅優惠政策不適用於該套房產的雙方購房人。"

4.根據《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65 438+00]94號):

“壹、關於契稅政策

(壹)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住房屬於家庭(成員包括購房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的,減半征收契稅。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壹住房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

征收機關應當查詢納稅人的契稅繳納記錄;沒有記錄或記錄但有疑問的,根據納稅人的申請或授權,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將通過房屋登記信息系統查詢納稅人家庭房屋登記記錄,並出具書面查詢結果。因當地條件暫時無法提供家庭住房登記查詢結果的,納稅人應向征收機關提交家庭住房實際套數的書面信用擔保。誠信保證書虛假的,屬於虛假納稅申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具體操作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稅務、房地產主管部門制定。

(二)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個人購買的普通住房,不得享受上述優惠政策。"

  • 上一篇:2017年教師批評與自我批評發言稿
  • 下一篇:2018年江蘇省鹽城市大豐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招聘啟事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