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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渡區國家稅務局的機構職能

根據工作職責,官渡區國家稅務局內設機構10個(正股級):辦公室、政策法規科、貨物和勞務稅科、所得稅科、收入核算科、納稅服務科、征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室、辦稅服務廳

直屬機構1個(副科級):稽查局

事業單位1個(正股級):信息中心

派出機構6個:第壹稅務分局、第二稅務分局、第三稅務分局、第四稅務分局、第五稅務分局、第六稅務分局

按照官渡區委、官渡區總工會、***青團官渡區委員會、官渡區婦女聯合會的有關要求,設置機關黨委辦公室、工會、團支部、婦委會。

內設機構比照官渡區同級部門稱為“科”。 ★內設機構職責

1.辦公室

擬訂本局年度工作計劃、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管理機關財務等後勤保障及機關行政事務工作;負責本單位的綜治、安全保衛和督查督辦工作。

2.政策法規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文件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復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落實稅收執法追究制度;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

3.貨物和勞務稅科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的征收管理工作,擬訂征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擬訂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承擔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初審工作;組織進出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及不予退稅貨物的征收管理;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騙稅工作。

承擔對大型企業提供納稅服務工作;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承辦匯總(合並)納稅企業稅收日常檢查的有關工作;承擔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議、協定(安排)的具體執行工作;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

4.所得稅科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征收管理工作,擬訂征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匯算清繳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5.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劃、出口退(免)稅計劃,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劃;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應用工作。

6. 納稅服務科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局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文件;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短信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

7.征收管理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應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

8.人事教育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擔本局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工作;監督檢查本局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承擔本局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本局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的年度計劃,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

9.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本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局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局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局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10.辦稅服務廳

嚴格執行稅款征收、解庫、提退等制度,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稅法宣傳、認證報稅、咨詢輔導和受理各類涉稅審批申請。

★直屬機構職責

稽查局

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本局的稅收檢查工作;負責對年度計劃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和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執行工作;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稅收案件舉報的受理、轉辦;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負責組織分級分類稽查工作;對查辦案件進行解剖和分析,提出完善政策、加強征管的建議工作。

稽查局級別為副科級,設5個內設機構,級別為副股級:辦公室、綜合選案股、檢查股、案件審理股、案件執行股;

★派出機構職責

稅務分局設置本次機構改革不作調整,全局***設置6個稅務分局,級別為副科級。稅務分局主要承擔稅源管理及相關涉稅工作。

★事業單位職責

信息中心

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局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服務、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局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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