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國家的大力支持是光伏發電在農村迅速發展的動力。光伏發電是國家大力扶持的清潔能源利用方式,被列入十三五規劃中,而且光伏相關項目也作為“十三五”的百大重點工程之壹。針對分布式光伏發電國家給予0.42元的補貼,也就是說光伏發電每發壹度電,用戶可以拿到國家給予的0.42元的補貼,此補貼持續20年,另外很多地區還有省級補貼、市級補貼,將大幅縮短投資周期。
法律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於積極推進風電、光伏發電無補貼平價上網有關工作的通知》
壹、開展平價上網項目和低價上網試點項目建設。各地區要認真總結本地區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經驗,結合資源、消納和新技術應用等條件,推進建設不需要國家補貼執行燃煤標桿上網電價的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上網試點項目(以下簡稱平價上網項目)。在資源條件優良和市場消納條件保障度高的地區,引導建設壹批上網電價低於燃煤標桿上網電價的低價上網試點項目(以下簡稱低價上網項目)。在符合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可再生能源建設規劃、國家風電、光伏發電年度監測預警有關管理要求、電網企業落實接網和消納條件的前提下,由省級政府能源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本地區平價上網項目和低價上網項目,有關項目不受年度建設規模限制。對於未在規定期限內開工並完成建設的風電、光伏發電項目,項目核準(備案)機關應及時予以清理和廢止,為平價上網項目和低價上網項目讓出市場空間。
二、優化平價上網項目和低價上網項目投資環境。有關地方政府部門對平價上網項目和低價上網項目在土地利用及土地相關收費方面予以支持,做好相關規劃銜接,優先利用國有未利用土地,鼓勵按復合型方式用地,降低項目場址相關成本,協調落實項目建設和電力送出消納條件,禁止收取任何形式的資源出讓費等費用,不得將在本地投資建廠、要求或變相要求采購本地設備作為項目建設的捆綁條件,切實降低項目的非技術成本。各級地方政府能源主管部門可會同其他相關部門出臺壹定時期內的補貼政策,僅享受地方補貼的項目仍視為平價上網項目。
三、保障優先發電和全額保障性收購。對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和低價上網項目,電網企業應確保項目所發電量全額上網,並按照可再生能源監測評價體系要求監測項目棄風、棄光狀況。如存在棄風棄光情況,將限發電量核定為可轉讓的優先發電計劃。經核定的優先發電計劃可在全國範圍內參加發電權交易(轉讓),交易價格由市場確定。電力交易機構應完善交易平臺和交易品種,組織實施相關交易。
四、鼓勵平價上網項目和低價上網項目通過綠證交易獲得合理收益補償。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和低價上網項目,可按國家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管理機制和政策獲得可交易的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以下簡稱綠證),通過出售綠證獲得收益。國家通過多種措施引導綠證市場化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