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從信用缺失角度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的選擇
界對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已有了許多成果,涉及到中小企業自身資本金少、規模小、管理模式、經營機制落後、倒閉比率高等因素,涉及到現有金融體系中小銀行不能滿足、國有大銀行不願融資的體制的原因,有政府政策支持力度不夠的原因,有制度不完善的制約,有缺乏為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機構的因素,也有當前資本市場排斥中小企業籌資的原因(梁峰,2000)。筆者認為,這些研究成果對揭示制約中小企業融資的因素有現實意義。同時認為,在信用已成為經濟生活核心的今天,在當前經濟形勢下,壹方面中小企業需要資金發展壯大時融資困難,另壹方面國有商業銀行沈積了大筆資金繳存中央銀行、轉存上級行、過買國債或通過不正當渠道流入股市投機,造成我國投資需求不足、進而消費需求和總需求不足,為什麽呢?簡單壹句話,就是信用缺失梗阻了資金的流動。信用的缺失是導致中小企業融資難得關鍵(黃飛鳴,2003)。
對我國企業融資來說,中小企業與大企業相比信息不透明程度高,信息基本上是內部化的,在信用缺失條件下,銀行通過壹般的渠道很難獲得中小企業的信息,對中小企業貸款與大企業相比成本要高的多。同時,中小企業在無序的惡性競爭中產生的失信,令銀行不敢對其提供資金支持,雖然中小企業中也有不乏信譽卓越的,但是在信用缺失的條件下,銀行很難將其與其它企業甄別出來,從而導致中小企業向國有銀行融資困難。
中小企業融資環境差、融資難制約著中小企業的進壹步發展,在中小企業對國民經濟的貢獻日益突出的今天,這壹問題也制約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因此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壹個重要課題。針對這壹問題,林毅夫(2000)和江其務(2001)等提出組建民營金融機構,專門為中小企業服務,也有學者提議對國有銀行進行民營化改革,增加其對中小企業的支持。這些改革十分必要,但有壹點應註意:民營銀行也好,國有銀行民營化也好,它們首先都應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的現代銀行,安全性、流動性、盈利性是它們經營的基本原則,在市場化的經營機制下,任何壹家銀行選擇融資對象時,只能以企業的發展狀況、盈利能力、資金償還能力和信譽狀況為標準。企業的成份是國有還是民營,只能說明企業的產權結構。壹家民營銀行會因為壹些國有企業的效益好、信譽佳而向其大量貸款;壹家國有銀行也會因為有些民營企業經濟效益好、信譽佳而向這些民營企業提供信貸資金。因此,國內紛紛炒作的關於放松私人投資者和民營企業進入金融業組建所謂民營銀行的建議,並不壹定能夠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在建立合理高效的法人治理結構和規範化的市場運營機制以後,具有規模經濟優勢的國有銀行完全能夠滿足我國中小企業的資金供給,其前提是必須有壹個完善的信用制度和信用體系。這可以從近年中央銀行連續八次下調存貸款利率、兩次下調存款準備金率、多次下調準備金存款利率,而商業銀行“惜貸或懼貸”、“繳存和轉存”準備金等行為上反映出來。缺乏完善的信用體系,使銀行在選擇貸款企業時,很難獲取該企業的信用狀況記錄和相應的信用擔保,為了避免信用風險,銀行就謹慎貸款。
對邱華炳(2000)提出發展企業債券市場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這需要修改我國現行法律對企業債券發行主體僅限於國有企業的規定,允許中小型為主的民營企業發行債券融資,以解決其發展的資金瓶頸。這不失為壹副良方。但是,壹個企業發行債券融資,首先要取得投資者的認可,否則債券會發不出去。而要取得投資者的認可,作為發債主體的企業要有按時還本付息的能力和意願。除了發債企業的資產負債狀況、投資收益、現金流量分布良好外,企業的信用狀況、守信程度如何對取得投資者認可更為重要。在目前信用缺失的前提下,這壹方案尚不具有可行性。
對王國剛(2001)和陳曉紅(2001)提出的利用擬設立的二板市場為中小企業籌資服務的設想,從擬定的二板市場上市門檻:註冊資本不少於100萬元,有形資產不低於800萬元,主營業務收入和利潤遞增幅度不低於30%來看,將把絕大多數中小企業擋在二板市場之外;能具備上述條件的中小企業,向銀行貸款是不會很難的。即使通過二板市場中小企業籌資可行的話,在二板市場籌資成本之高也不是其理想的選擇(從運行最為成功的美國NASDAQ市場的籌資費用高達籌資額13%-18%,且最低不少於30萬美元,可想象我國擬設立的二板市場籌資成本),除非是像大量上市公司在主板市場抱著圈前的目的。從發達國家二板市場的功能定位為風險投資者提供退出場所和為上市公司繼續發展壯大融資來看(林毅夫,2001),如果像股票主板市場那樣,以更為寬松的條件為企業上市圈錢的話,有另外設立二板市場的必要嗎?即使中小企業在二板上是融資可行的話,層層的上市申請、核準,沒有良好的信用紀錄能行嗎?所以,筆者認為,在目前信用體系尚沒完善狀態下,二板市場尚不是中小企業融資的理想場所。
可見,信用缺失使銀行對中小企業“惜貸、懼貸”,導致中小企業融資困難;使通過企業債券市場、二板市場解決中小企業資金不足問題的方案不具有現實可行性。因此,建立完善的信用制度和信用體系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必要前提,而使人們對未來有長期良好的穩定性預期,是構件信用體系的關鍵(黃飛鳴,2003)。在此基礎上,根據有“中小企業王國”之稱的的做法,整合現有銀行資源,通過銀行信貸渠道能夠很大程度上緩解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二、借鑒經驗,整合銀行資源解決中小融資
(壹)臺灣中小企業融資狀況
中小企業是臺灣40多年來快速增長的主力軍。在臺灣中小企業的資金來源主要有三:壹般銀行、中小企業融資輔導體系和民間借貸市場。臺灣壹般銀行多屬公營,與大陸國有商業銀行相似,在業處於壟斷地位。根據楊雅慧(1993)等人的,中小銀行70%以上的資金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但在中小企業總信貸融資來源中尚不足三成,並且多年以來沒有提高;而壹般銀行用30%左右的資金對中小企業的融資就占到了中小企業整個信貸融資來源的70%以上,且從1981-1998年呈逐年上升趨勢。可見在臺灣壹般銀行是中小企業最主要的資金來源。這可能是因為在金融自由化、國際化的,金融市場日益開放與發達,大企業更多地從本土和境外資本市場籌集所需資金。從中小企業的銀行借款結構看,短期借款比率高達85%以上,足見銀行貸款主要是用來滿足中小企業短期流動資金不足的需要。從銀行貸款方式看主要是抵押貸款和擔保貸款。
(二)國內中小企業融資狀況對照
1,國有及其他商業銀行仍然是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的主渠道。
目前國內企業資金來源中通過銀行貸款間接融資約70%,通過資本市場發行股票或債券直接融資不到10%,自有資金比例也就20%左右;尤其是中西部經濟發展相對落後地區,中小企業由於基礎比較薄弱,自有資金的比重仍然較低,對銀行的依賴程度較大。但長期以來,我國傳統的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的利潤,不是被用於職工分配,就是被國家調走或創辦新企業,早已形成銀行提供全額流動資金的供給制局面,甚至在新建企業投資中全部為銀行貸款的情況亦不乏見,企業成了做無本生意。這種過分依賴銀行的習慣心理,目前甚至連民營企業也承襲下來,通過銀行來實現“小錢辦大事”的期望值非常之高。目前全國中小企業的資產負債率平均在70%左右(民營企業比較低),也就是說,企業所有者權益只占資產總額的30%。自有資金中如果再扣除掉抵押貸款時的折扣,企業真正能夠通過這種途徑得到的貸款是非常有限的。由此可見目前中小企業融資難有相當大的誇大成分,有相當多的中小企業主“好大”的虛誇成分。
2,抵押貸款和擔保貸款已經成為中小企業貸款的主要方式,但存在抵押難。
為減少銀行的不良資產,防範金融風險,自1998年以來各商業銀行(含各類中小金融機構)普遍推行了抵押、擔保制度,純粹的信用貸款已經很少,抵押貸款和擔保貸款已經成為中小企業貸款的主要方式。但目前這壹信貸方式對想獲得資金的中小企業存在相當大難度。壹是中小企業可抵押物少,抵押物的折扣率高。目前抵押貸款的抵押率,土地、房地產壹般為70%,機器設備為50%,動產為25%~30%,專用設備為10%。二是評估登記部門分散、手續繁瑣、收費高昂。企業資產評估登記要涉及土地、房產、機動車、工商行政及稅務等眾多管理部門,而且各個部門都要收費、收稅,如果再加上正常貸款利息,所需費用幾乎與民間借貸利率相近,普通中小企業難以承受。三是資產評估中介服務不規範,還屬於部門壟斷服務,對抵押物的評估往往不按市場標準準確評估,隨意性很大。評估登記的有效期限短,經常與貸款期限不匹配,企業為此在壹個貸款期限內要重復進行資產評估登記,重復交費。
3,中小企業的信貸可獲得性存在兩極分化。
作為經營風險的銀行,本就應是錦上添花,而非雪裏送炭。資信質量高的優質中小企業,越來越成為各金融機構爭奪的對象。各金融機構紛紛實行客戶經理制度和“黃金客戶”制度,建立綠色通道,改善金融服務,加大對其授信額度。這部分企業的貸款需求能夠得到及時足額滿足,甚至各家銀行紛紛壓低利率競相爭貸。而壹些有發展潛力而目前狀況並不十分好的中小企業,由於銀行方面尚缺乏識別能力,往往受到冷落。至於那些效益差的中小企業,大部分由於看不準好的項目和產品,即使它們對銀行提出貸款申請,也會因不符合貸款條件而無法獲得銀行貸款。就壹般而論,商業銀行對貸款安全性的要求是非常之高的,要求本金必須償還,只要有壹個企業收不回本金,其他幾個貸款項目利息都收回也彌補不了損失。如果說風險基金、風險投資公司可以有90%的失誤率,普通投資銀行可以有10%的失誤率,那麽商業銀行的失誤率就不能超過1%,因為風險基金、風險投資公司可以從較高的回報中彌補較高的失誤,而商業銀行的存貸利差不過百分之二、三,1%的損失就差不多沖掉了該項業務的壹半毛利,銀行就會虧損。
(三)整合銀行現有資源、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
從發達市場經濟國家中小企業的資金來源看,來自企業自身的利潤和折舊約占60%,來自銀行的不過20%,其余則是從證券市場及民間渠道獲得的。而居民個人資產中,80%是實物資產,20%才是金融資產。也就是說,整個資金中只有少部分進了銀行,並通過商業銀行的信貸這壹比較狹窄的渠道進入企業,且僅限於企業短期周轉使用。企業有較大比例的自由資本,通過抵押貸款相對就十分便利。這與商業銀行要求極高的安全性的特征是相吻合的。反觀我國,居民絕大部分金融資產都進了各類商業銀行,其中大部分又為國有銀行所掌握,而可供銀行安全流出的渠道顯然又太窄,銀行被動集中了全社會的風險。這與資金所要求的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動性多樣化組合的特點是不相符的。
因此,為要真正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從長遠看必須分流銀行過多集中的資金,讓更多的社會資金從票據市場、債券市場、股票市場、櫃臺交易、產權交易市場以及鼓勵個人、家庭興辦產業實體等渠道直接進入中小企業而不只是銀行壹個通道。當前要解決的是適當擴大貸款抵押率,完善信用、擔保體系,通過內部改革,整合現有銀行資源對那些有發展潛力而目前經營狀況不好的中小企業提供資金支持。
在中小銀行數量少,不能滿足中小企業融資需要、在國有大銀行因對中小企業融資程序成本、信息成本高,而不願提供資金支持的情況下,銀行體制增量改革和存量改革都十分必要,但更主要的還是由持有大量可用資金的國有商業銀行根本改變其經營機制,並設計出適合中小企業融資的信貸產品。Berger和Udell(1998)研究發現,在英、美等國,中小企業通常用透支或授信貸款等銀行信貸方式滿足流動資金的需要。國外的經驗表明,傳統的銀行貸款仍是中小企業的最重要的外部融資渠道。此外,根據Bernanke和Blinder(1992)研究結果:銀行貸款在貨幣政策傳導過程中起著重要的作用,通過銀行貸款解決中小企業資金不足、融資困難,可提高我國貨幣政策作用效果。因此,借鑒國外經驗,結合我國實際,筆者認為以下金融工具比較適合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如貸款限額、備用貸款承諾、循環貸款、搭橋貸款、資產支撐貸款、票據融資、貼息貸款、信用卡透支和金融租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