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狀態的員工必須填寫“正常工資”的收入信息,如果當月沒有收入,可以填寫“零工資”的申報;“非員工”不能填寫“正常工資”收入。
擴展數據:
金稅三期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申報表填寫說明如下:
1,表頭項目
(1)“納稅期限”:填寫扣繳義務人扣繳稅款的月份的第壹日至最後壹日。例如:2019年3月20日繳納工資時代扣除的稅款,納稅期間為“201年3月至31年3月”。
(2)“扣繳義務人名稱”:填寫扣繳義務人的法定全稱。
(3)“扣繳義務人納稅人識別號(統壹社會信用代碼)”:填寫扣繳義務人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壹社會信用代碼。
2.表格中的列
(1)第2欄“名稱”:填寫納稅人名稱。
(2)第3欄“身份證件類型”:填寫納稅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名稱。
中國公民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的,填寫居民身份證;沒有居民身份證的,填寫港澳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省居民通行證或臺灣省居民居住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外國人工作證或護照等。
(3)第4欄“身份證號”:填寫納稅人有效身份證件中載明的身份證號。
(4)第5欄“納稅人識別號”: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的,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規定的“公民身份號碼”;如果沒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填寫稅務機關給的納稅人識別號。
(5)第6欄“是否為非居民個人”:納稅人為非居民個人的,填寫“是”,為居民個人的,填寫“否”。如果不填,默認為“否”。
(6)第7欄“所得項目”:填寫納稅人取得的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規定的應稅所得項目名稱。同壹納稅人取得多項或多項收入的,由分支機構填寫。
(7)第8 ~ 21欄“本月(次)信息”:填寫扣繳義務人當月(次)支付給納稅人的收入,以及當月(次)各項收入項目按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專項扣除和其他扣除。
其中,工資薪金扣繳個人所得稅時扣除的專項附加扣除,以納稅人截至當月所在納稅年度在就業單位可享受的全部專項附加扣除項目的扣除總額為依據。
在“累計情況(工資)”中第25 ~ 29欄對應欄目填寫,本月情況不必填寫。
①收入的計算:包括收入、費用和免稅收入。
具體計算公式為:收入=收入-費用-免稅收入。
A.第8欄“收入”:填寫扣繳義務人當月支付給納稅人的收入總額(次)。
B.第9欄“費用”:此欄僅在支付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時填寫,支付其他收入時無需填寫此欄。
對上述三項代扣代繳居民個人所得稅時,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費用為“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按收入的20%填寫費用。
上述三項扣繳非居民個人所得稅時,費用按收入的20%填寫。
c、10欄“免稅收入”:填寫納稅人各項所得合計中包含的稅法規定的免稅收入額。其中,稅法規定“稿酬所得減征70%”,稿酬所得減征的30%部分填在此欄。
②第11欄“費用扣除”:僅在發放工資、薪金收入時填寫。填寫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比如2019年是5000元/月。
③第12 ~ 15欄“專項扣除”:填寫按規定允許扣除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的金額。
④16 ~ 21欄“其他扣除項目”:填寫按規定允許扣除的項目金額。
(8)第22-30欄“累計情況(工資薪金)”:本欄僅適用於居民個人提前取得工資薪金的情況,工資薪金以外的項目無需填寫。
具體欄目根據納稅年度內截至當月居民個人在就業單位的累計情況填寫。
①第22欄“累計收入”:填寫在本納稅年度內,扣繳義務人支付給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的累計收入。
②第23欄“費用累計扣除額”:以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在本單位任職的月數計算。
③第24欄“累計專項扣除”:填寫截至本年度當月,按規定允許扣除的“三險壹金”累計金額。
④第25-29欄“累計專項附加扣除”:填寫截至當月納稅人可享受的子女教育、贍養老人、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繼續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的累計金額。
大病醫療扣除由納稅人在年度匯算清繳時辦理,此處無需填寫。
⑤第30欄“累計其他扣除項目”:填寫截至當月年金(含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商業健康保險、稅延型養老保險及其他按規定允許扣除的扣除項目的累計金額。
(9)第31欄“減稅比例”:填寫按規定應納稅所得額減免稅收優惠的減免比例。如果沒有減少規定,則不需要。默認值為100%。
比如某個稅政策減征6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此欄填60%。
(10)第32欄“允許扣除的捐贈金額”是指根據稅法及相關法規政策規定,可在稅前扣除的捐贈金額。
(11)第33 ~ 39欄“稅款計算”:填寫扣繳義務人當月扣繳的個人所得稅稅款的計算。
①第33欄“應納稅所得額”:根據有關欄目計算填列。
②居民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填寫累計收入扣除累計費用、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其他扣除和允許扣除的捐贈後的余額。
(3)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扣除允許扣除的費用和捐贈後的余額填列。
(4)居民個人或非居民個人取得的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及本月(次)收入扣除可抵扣稅款和捐贈後的余額。
(5)居民或非居民取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填寫本月所得(次)扣除允許扣除的捐贈金額後的余額。
⑥居民個人或非居民個人取得的財產租賃所得,填寫本月收入(次)扣除允許扣除稅款和允許扣除捐贈後的余額。
f、居民個人或非居民個人取得財產轉讓所得,填寫本月收入扣除財產原值、允許扣除的稅費、允許扣除的捐贈後的余額(次)。
其中,適用“減免稅比例”的所得項目的應納稅所得額,按上述方法計算,乘以減免稅比例的數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局福建省稅務局個人所得稅申報表填寫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