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考對象
包括大中專院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招考職位表附後)。需特別說明的是:
(壹)本市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不能報考。本市在職教師僅能報考市、區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的公務員職位。
(二)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科員以下職位以及職員職位,本市戶籍報考人員的身份不限;科級職位和面向市外人員招考的職位,要求報考人員都必須具有正式國家幹部身份。
(三)2004年畢業,戶籍和檔案仍留在學校而沒有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可報考面向應屆畢業生的職位。深圳院校和深圳生源2004屆畢業生,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既可報考面向應屆畢業生的職位也可報考面向社會人員的職位。
2004年已分配派遣的畢業生(深圳院校及深圳生源畢業生除外)以及2003年以前(含2003年)畢業的往屆畢業生只能報考面向社會人員的職位。
(四)軍隊院校地方班應屆畢業生可以報考面向應屆畢業生招考的職位,但需提供就讀院校開具的在地方班就讀的證明。
(五)2004、2005年留學歸國人員既可按應屆畢業生報考,也可按社會人員報考,但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深圳市引進國外智力辦公室出具的《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未畢業的,須提供就讀院校開具的在讀及畢業時間的證明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確認書。
非本市戶籍留學歸國人員報考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須具備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
(六)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的,按國內院校畢業生報考,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應的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的國外學歷學位,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七)市內院校、本市生源的畢業生,夫妻分居市外壹方(須提供結婚證和雙方身份證及戶口本,屬社會人員的,還必須有正式國家幹部身份)均可按本市戶籍人員報考。
(八)市外戶籍人員(包括社會人員、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及學士以上學位。
二、報考條件
(壹)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大中專院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具有統分資格;
(三)符合擬報考職位所規定的資格條件,(相關資歷的計算,均截止為2005年5月31日);
(四)身體健康;
(五)錄(聘、雇)用主管機關規定的其他條件;
(六)有下列情況之壹者,不予接受報考:
1、犯有嚴重錯誤,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市外戶籍應屆畢業的大專、本科生屬於代培生、委培生、定向生(含自費生);
3、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4、面向市內招考的職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而報考人為成教、自考、電大、業大、函授和在職黨校學歷的(沒有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的,具有成教、自考、電大、業大、函授和在職黨校等國家承認學歷的,可以報考)。
三、報考時間和方法
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網上付費、網上打印報名表和準考證),時間為2005年5月12日10:00~2005年5月27日17:00。具體程序和方法,登錄深圳市考試指導中心網站查詢。
報名註意事項:(1)每人限報壹個職位。(2)學歷及專業必須與職位要求壹致,專業是否相符可以參考國家教育部頒布的《專業目錄》。(3)嚴格按照職位要求報名。個人條件與報考職位要求不符的,筆試成績無效,壹切後果由考生本人自負。(4)考生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
四、筆試
面向應屆畢業生招考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的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壹科,合格線為60分。
面向社會人員招考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的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和《專業》兩科,專業類別具體參見招考職位表。少數既面向社會人員,又面向應屆畢業生招考的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職位,應屆畢業生報考也需要加考《專業》。兩科總分合格線為115分,其中《專業》合格線為55分。筆試總成績依《綜合能力測試》和《專業》兩科成績按各占50%合計。
招考職員的筆試科目均為《綜合能力測試》壹科,分教育類、醫療類、護理類、壹般類,具體類別參見招考職位表,合格線為60分。
招考雇員的筆試科目為《專業》壹科,專業類別具體參見招考職位表,合格線為60分。
筆試時間: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和職員《綜合能力測試》筆試:6月4日8:00~10:00;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以及雇員的《專業》筆試:6月4日10:30~12:30。
筆試地點:考生6月2日10:00後按以下方式查詢:(1)登錄網站查詢;(2)到考試中心現場查詢,市考試指導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振華路100號深紡大廈C座2樓,咨詢電話:0755-83776655。
筆試由市組織人事部門委托深圳市考試指導中心統壹組織。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兩證缺壹不可)直接參加筆試。市組織人事部門不組織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訓。
筆試成績將於6月7日下午16:00之後在網上公布。招考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和職員的,對筆試合格的考生,依筆試總成績分數高低排序,各職位根據擬錄用名額的3倍確定進入資格初審人選,其他筆試合格考生為資格初審遞補人選。若某職位筆試合格的考生人數少於擬錄用名額3倍,則該職位所有筆試合格人員都列為進入資格初審人選。
五、資格初審
(壹)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資格初審
時間:6月8日9:00-18:00。
參照管理人員初審地點:福田區八卦路55號深圳市經理大廈。
公務員初審地點:福田區筍崗西路深圳市體育館。
進入資格初審人員,經審查合格的,確定為進入面試人選。審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並按同壹職位筆試總成績由高至低的順序,從遞補人選中依次遞補進行審查。
為及時通知遞補人選進行資格初審,要求筆試名次在擬錄用名額5倍範圍內的所有考生均須在6月8日上午9:00之前到資格初審現場等候,直至所報考職位資格初審結束。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接受資格初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職員資格初審
時間:6月11日9:00-18:00。
地點:各單位不同,上網查詢筆試成績時,同時查詢。
初審的方法和程序與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相同。
(三)雇員資格初審
時間:6月11日9:00-18:00。
地點:各單位不同,上網查詢筆試成績時,同時查詢。
筆試合格的所有考生進入資格初審,考生須於6月11日上午11:00之前到資格初審現場等候。
(四)考生接受資格初審時須提供如下材料(驗原件留復印件):
1、應屆畢業生:報名表、筆試準考證、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書、畢業生推薦表(函)(加蓋學校“畢業生分配辦公室”或“學生就業指導中心”或“學生處”公章,研究生的推薦表加蓋“研究生院(處)”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薦意見、成績單、證明職位所要求條件的其他詳細材料。
在市外院校就讀的深圳生源畢業生,需提供深圳戶口本或者戶口遷出地派出所證明。
2、社會人員:報名表、筆試準考證、身份證、戶籍本、學歷及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職位有職稱要求者)、婚姻狀況和計劃生育證明(已婚者,由戶籍所在地計劃生育管理部門提供)、證明職位所要求條件的其他詳細材料。
報考人員所提供的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如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取消面試資格。
考生須本人到現場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的,由用人單位現場發放《面試通知書》。
六、面試
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及身份證參加面試(兩者缺壹不可)。
招考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的面試由市組織人事部門統壹組織,面試時間為2005年6月10日,面試地點具體見《面試通知書》。面試通用題由市組織人事部門統壹命制。
招考職員和雇員的面試由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組織,面試試題由用人單位自行命制。面試時間及地點由用人單位自行確定並通知考生,但面試必須於2005年6月20日之前完成。
面試結束後,按筆試占50%,面試占50%合成考試總成績。各職位依考生總成績高低順序,按該職位最終錄用名額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各職位最終錄用名額按照以下方法確定:
A代表該職位進入面試人數,B代表該職位擬錄用人數, C代表該職位最終錄用名額。
1、A≥3B,則C=B(A>3B是指末位考分並列的情況);
2、若A<3B,且A/3剛好為整數,則C=A/3;
3、若A<3B,且A/3不為整數,則C為(A/3)+1取整數位,其中若取整後C=1,則要求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
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將於6月11 日下午16:00之後在網上公布。職員和雇員入圍體檢人員名單由用人單位另行通知。
七、體檢與考核
(壹)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及近期壹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壹張,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的體檢統壹安排在2004年6月12日,體檢醫院屆時由市組織人事部門確定。
職員和雇員的體檢時間及體檢醫院均由用人單位另行通知。體檢須於2005年6月25日前完成。
(二)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體檢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職員和雇員體檢參照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三)體檢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單位進行考核。
八、錄(聘、雇)用
經考試、體檢和考核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單位資格復審,合格後辦理相關錄(聘、雇)用手續。
九、其他事項
(壹)此次招考年齡的計算均截止到2005年5月31日,年齡40歲指1965年5月31日之後出生,年齡35歲指1970年5月31日之後出生,年齡30歲指1975年5月31日之後出生,年齡25歲指1980年5月31日之後出生。
(二)招考查詢網址如下:
1、深圳組織人事信息網:;
2、深圳市人事局網站:;
3、深圳市考試指導中心網站:。
十、本公告由中***深圳市委組織部、深圳市人事局負責解釋。
中***深圳市委組織部
深圳市人事局
二○○五年五月十日
深圳:2005年市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