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廣東省汕頭市潮陽區東山大道港口大廈壹樓;
電話:0754-83873978
服務時間為:周壹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流程如下:
1.攜帶戶口本和本人身份證到縣公安局出入境支隊(或當地行政服務中心公安局出入境支隊窗口)辦理。
2.去公安局出入境支隊拿港澳通行證,填表,填寫完整信息。
3.在指定地點拍照。(或者提前到其他有出入境證件拍攝資質的影樓拍照,只需拍照和照片回執即可辦理。)
4.攜帶照片和證件到出入境窗口審核材料,審核通過後繳費。
5.結束後,妳會得到壹張申請的收據,拿著收據到旁邊的付款窗口用信用卡付款。不支持現金支付。移動支付工作人員說系統不穩定,很難支付成功,所以記得帶銀行卡,而且是銀聯的!
6.最後,拿著蓋有付費章的收據回家,保管好,10個工作日之後到辦證處取證。或者可以選擇快遞到家。
擴展數據
辦理港澳通行證的受理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內地居民,可以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
1.在香港或澳門定居的人員的內地配偶及其18周歲以下的隨行子女,需要前往香港或澳門與家人團聚的;
2.香港、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在內地所生的中國籍子女,出生時父母雙方或壹方已依法取得香港或澳門永久居民身份,需要在香港或澳門定居的;
3.18周歲以下(含生日),且需要投靠定居香港或澳門的父母;
4、18周歲,未滿60周歲,父母已在香港或澳門定居,且在香港或澳門無子女,年齡均在60周歲以上,需要其照顧的;
5.60周歲以上且在內地無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澳門定居的18周歲以上子女的;?
6、特殊情況需要在香港或澳門定居的。
前款第(四)項中的“無香港、澳門子女”,是指不具有香港、澳門永久居民身份,或者經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批準赴香港、澳門定居的子女。?
前款第(五)項中的“內地無子女”是指在內地沒有常住戶口的子女。
廣東政務服務網-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