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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在疫情期間有什麽稅收優惠政策?

新壹輪疫情席卷而來,廣東省稅務機關在這個特殊期間提出了不少辦稅繳費的便利化舉措,接下來跟隨深空網壹起來看看具體有哪些吧。

廣東的稅收優惠政策

1、自2022.1.1-2022.12.31,對中小微企業新購置價值500萬元以上設備器具,折舊為3年的,100%可在當年壹次性稅前扣除,折舊為4年、5年、10年的,50%可在當年壹次性稅前扣除,其余50%在剩余年度計算折舊進行稅前扣除。企業選擇適用上述政策當年不足扣除形成的虧損,可在以後5個納稅年度結轉彌補,享受其他延長虧損結轉年限政策的企業可按現行規定執行。

2、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優惠時間: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生產、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具體如下: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航空和鐵路運輸企業分支機構暫停預繳增值稅。2022年2月納稅申報期至文件發布之日已預繳的增值稅予以退還。

4、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暫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5、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1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6、全年壹次性獎金優惠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年終獎單獨申報。

7、免於辦理個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優惠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免於辦理: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且需要匯算清繳補稅的;年度匯算清繳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8、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單獨計稅優惠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

9、外籍個人優惠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10、中央負責人任期激勵優惠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年度績效薪金延期兌現收入和任期獎勵,中央企業負責人任期激勵。

11、支持新冠肺炎疫情有關個稅優惠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12、創業投資企業、天使投資個人優惠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13、部分國家商品儲備優惠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14、延長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眾創空間優惠。

15、延長對城市公交站場道路客運站場城市軌道交通系統稅優惠政策。

16、繼續實行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稅收優惠。

17、延長高校學生公寓稅收優惠。

18、延長退役士兵創業就業稅收優惠。

19、自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對符合條件的從事汙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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