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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檔次與征繳

廣西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檔次及征繳情況如下:

1,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檔次分為五檔,60%檔次每年繳費5932.8元;80%檔次每年繳納7910.4元;100%等級每年繳納9888.438+02元;110%等級每年支付10876.92元;120%的等級年費為11865.72元;繳費檔次壹經選定,當年內不得變更;

2、養老保險,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累計繳費不滿十五年的,可以繼續繳費,直至符合條件;此外,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人員的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因病或非因工致殘的人可以領取殘疾津貼。

社會保障繳費和征繳規則:

1.繳費檔次的確定: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情況,設定不同的繳費檔次,供參保人選擇;

2.繳費方式:被保險人可選擇按月、按季度、每半年或按年繳費,也可選擇壹次性繳納多年期保費;

3.繳費年限要求:通常要求參保人繳費壹定年限,才能享受養老待遇;

4.領取條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符合最低繳費年限要求的參保人員,可以申請領取養老金;

5.養老金的計算方法:養老金的計算通常考慮繳費年限、繳費檔次、個人賬戶積累額等因素;

6.待遇調整機制:養老金待遇通常根據物價水平、平均工資增長等因素進行動態調整。

綜上所述,廣西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實行五階段繳費制,每年繳費5932.8元至11865.72元不等,選定年度內不可變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繳費滿15年的,可按月領取養老金,不足部分可繼續繳費,患病、身故、傷殘等情況下有相應的補貼和津貼,體現了養老保障的多元化和靈活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的養老保險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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