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人員在本市統籌地區以外的中國其他地區(不含香港、澳門、臺灣省,以下簡稱異地就醫)的就醫行為統稱為異地就醫,包括:
(1)長期異地就醫:被保險人在中國境內同壹異地居住、工作或學習6個月以上,因病在當地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以下簡稱異地醫療機構)治療。
(2)異地急診:被保險人在國內異地醫療機構急診住院或觀察。
(3)學生異地就醫:休假或患病期間,學生回戶籍所在地;或者在異地分校學習實習期間到異地醫療機構就醫。
(四)異地轉診:本市參保患者經批準轉往外地治療的。
(五)政策規定的其他異地就醫。
二、異地就醫的方法
本辦法所稱長期異地就醫,應當事先經本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確認。長期在異地工作、學習的在職參保人員由用人單位統壹申請,其他參保人員由單位或個人辦理。
第三,申請異地就醫需要準備材料。
用人單位和個人申請異地就醫時,應當提供以下資料:
(壹)屬長期異地居住的應提供:
1.居住地為戶籍所在地的,提供相關戶籍證明復印件;居住地為非戶籍居住地的,提供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證明原件或者居住地所屬公安派出所、街道、居(村)委會出具的暫住證復印件;
2.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他人辦理的提供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二)屬長期在異地工作和學習的應提供:
參保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復印件,廣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異地就醫申請清單或單位出具的出國留學證明及相關材料(均須加蓋單位公章)。
(三)應酌情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
1.在用人單位異地分支機構工作的,需提供分支機構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2.用人單位為非勞務派遣,但未在異地設立分支機構的,需提供用人單位工程(施工)合同、購買或租賃櫃臺或房屋的相關證明復印件(如租房櫃協議、購房合同、租房合同等。)(應加蓋單位公章)等材料,並提供書面說明。
3.如果用人單位為非勞務派遣,且異地工作地點經常變動或異地無固定工作地點(如海外施工、航海等。),需提供工程(施工)合同、項目批準文件、境外崗位和人員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用人單位屬於勞務派遣性質的,需提供用人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明材料、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派遣協議復印件及派遣人員名單(須加蓋用人單位公章)、項目合同復印件、用人單位出具的用工協議及境外崗位人員證明材料(須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5.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代用人單位辦理社保業務的,應當按照上述規定辦理相關申請,還應當提供用人單位委托代用人單位辦理社保業務的相關資料復印件。
第四,停止異地就醫關系的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參保人異地就醫確認的效力相應終止,參保人或用人單位應及時到本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異地就醫註銷手續:
(壹)參保人返回本市長期居住和工作;
(二)學習結束後返回本市的;
(三)變更參保單位;
(四)因情況變化,不再屬於本市社會醫療保險規定的異地就醫範圍的。
動詞 (verb的縮寫)與異地就醫定點醫院有關
長期異地就醫參保人員必須選擇異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可以在所居住的地級市轄區內選擇1~3家異地醫療機構作為參保人異地就醫的醫療機構。
參保人員選擇異地醫療機構就醫時,經所選異地醫療機構和當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蓋章後,到本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確認手續。原則上選擇後6個月內不更換。因病情治療需要、新住所搬遷、異地醫療機構名稱或等級變更等。,應持相應資料到本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手續。
境外工程建設、航海流動性強的被保險人不能選擇異地醫療機構的,由用人單位出具證明,報本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確認。
六、門診特定項目相關事項
參保人在不同醫療機構進行門診特定項目(以下簡稱門診特殊治療)或門診指定慢性病(以下簡稱門診慢性病治療)的,應當按照門診特殊治療或門診慢性病治療的有關規定就醫,並通過以下方式辦理相關手續:
(壹)尚未在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優撫緩治待遇確認的參保人,應持異地選擇的相應醫療機構的疾病診斷證明、優撫緩治申請等相關資料,在本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和定點醫療機構辦理待遇確認手續。
(二)已在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指定的相應特約醫療機構確認待遇的參保人,憑異地選擇的相應醫療機構的疾病診斷證明和經核準的異地就醫信息、特殊信息,申請變更本市特約醫療機構指定的定點醫療機構。
在本市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確認相應緩治的參保人,可直接在相應的異地醫療機構就醫。
七、關於地方轉異地治療的規定
凡患有本市可以治療的疾病和已經開展的診療項目,原則上不能轉診到市外。本市定點醫療機構不具備參保患者診療條件,需轉往市外醫療機構治療和住院的。經本市兩家三級定點醫療機構專家會診後,由定點醫療機構的主治醫生填寫《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統籌申請表》,由副主任醫師或科主任簽字,醫療(醫保)管理科審核蓋章後,報本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批,轉外地治療。在轉診指定的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按規定給予。每次市外轉診有效期為6個月。
參保人在市外治療期間需要再次轉診的,應當重新辦理轉診手續。
八、異地醫療報銷規定
1,經批準異地就醫的參保人,符合規定的基本醫療費用,由本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照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相關標準給予相應待遇。
長期異地就醫人員普通門診統籌待遇的包幹費用,按照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相關文件執行。
2.已辦理異地就醫確認手續的參保人,在具有本市異地醫療費用結算資格的統籌地區定點(或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由定點(或定點)醫療機構按有關規定進行核算。基本醫療保險藥品、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目錄範圍和支付標準按照就醫地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待遇標準按照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標準支付。
九、規定了成功申請異地就醫暫時回廣州就醫
已辦理異地就醫確認手續的參保人臨時回本市統籌地區就醫,在定點醫療機構緊急留院觀察和緊急住院治療。醫療費用符合規定的,由參保人先墊付醫療費用再申辦零星醫療費用報銷,其他醫療費用由醫保基金不予支付。
已辦理異地就醫確認手續的參保人員,因急診或搶救需要在非選定的異地醫療機構住院的,相關醫療費用由個人先行墊付,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結算後,到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進行零星醫療費用報銷。
已辦理優撫緩治確認的參保人員臨時回統籌城市就醫,零星醫療費用報銷連續時間不超過6個月。
異地就醫醫保報銷
壹是異地醫保報銷的條件
1.辦理了異地安置、探親、工作、留學等異地就醫登記手續的參保人員,在異地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用現金支付。
2、省級參保人員同意轉往北京、上海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費用以現金支付。
二是異地醫保報銷比例(最高90%)
1,門診報銷比例
普通門診不設起付線,所有參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門診待遇。壹個醫保年度內,普通門診不設起付線,門診統籌基金支付範圍內的醫療費用按60%的比例報銷,統籌基金年度個人最高支付限額為400元。
2.住院報銷比例
連續投保年限越長,報銷比例越大。參保居民連續繳費每滿5年,醫保基金住院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累計報銷比例不超過10個百分點。如果從2007年開始連續參保10年,三級、二級、壹級醫院住院報銷比例分別達到70%、80%、90%。
3.二次報銷比例
“二次報銷”後,參保居民單次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屬於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範圍內的部分,可能會有“二次報銷”。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比例支付後,個人負擔超過8000元的部分,大病保險基金按照55%的比例對超出部分給予“二次報銷”。
對參保居民壹年內多次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支付和“二次報銷”後,參保居民年度累計住院醫療費用(含合規合理自費部分)超過25000元,超出部分由大病保險基金按照55%的比例再次“報銷”,大病保險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25萬元。
4.報銷金額
每年最高可報銷37萬元參加我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年度支付限額為654.38+0.2萬元,大病保險年度支付限額為25萬元。因此,伊諾金融發現,被保險人每年最高可報銷37萬元。
第三,異地醫保報銷的流程
1,在社保網站領取或下載《市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工作居住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
2、按規定填寫,並由涉外社會保險(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蓋章的《申報表》;
3.將填好的《申報表》帶回負責分工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審核確認。需要辦理省內異地就醫卡的,憑《申報表》經審核確認後到市社保中心審核部門登記,再到社會保障卡管理部門辦理省內異地聯網卡的制卡手續;
4.參保人個人社保卡備案後無法使用;參保人復診就醫的,應到市社保機構辦理註銷就醫登記,其個人社會保障卡自次日起可在定點醫療機構使用;
5.實行報改不報的原則。
第四,異地醫保報銷需要的材料
1,異地就醫申請表復印件
2.藥店的正規發票(國家稅務總局財務司監制,發票上列明所購藥品明細)或定點醫院的門診收據。
3.患者身份證和經辦人身份證
4.本人存折銀行卡賬號(農村信用社除外)(國外賬戶需銀行名稱)
醫保異地報銷的發展方向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表示,將分三步解決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問題。
第壹步:實現省內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統計顯示,省內異地就醫比例最大。截至2016年底,全國已有30個省份實現了省內異地就醫持卡結算。第二步:今年上半年實現跨省異地退休安置人員住院費用直接結算。尹蔚民說:“把退休的父母接到孩子工作的地方,可以直接看病,異地結算。”
第三步:今年年底前,實現所有符合轉診條件人員住院費用直接結算。
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報道,全國異地就醫結算系統2016已於2006年底上線試運行。試運行期間,已有15個省份接入該系統並開始試點。
異地就醫主要針對四類人群,即:
1異地安置退休人員,即退休後異地定居,戶籍遷入定居地的人員;
2 .長期異地居住人員是指在異地居住且符合參保地條件的人員;
3.異地常駐人員是指由用人單位派駐異地且符合參保地條件的人員;
4.異地轉診人員是指符合參保地轉診條件的人員。
此前,異地就醫的醫療費用由個人先行墊付,治療結束後由本人或代理人持票據到醫保中心報銷。
實現醫保跨省異地直接結算後,參保市民無需墊付醫療費用(自費除外),也無需拿發票報銷,只需持社保卡在定點醫院就醫即可。看病時,報銷比例直接從卡上結算,個人只需把自己的資金直接存到卡上。
農村醫保可以異地報銷嗎?
回答:可以,新農合出院後10個工作日內可以報銷。報銷要帶身份證、診斷書、戶口本、備案登記表、醫院蓋章的繳費明細、住院單據、病例復印件等。但報銷比例遠低於當地就醫。
異地醫保五步怎麽辦理,應該是清楚的
醫療保險不報銷範圍
1.自行就醫(無就醫定點醫院或無轉診單)、自行購買藥品、按公費醫療規定不能報銷的藥品和不符合計劃生育要求的醫療費用。
2.門診治療費、出診費、住院費、夥食費、陪護費、營養費、輸血費(家庭儲血者除外,按有關規定報銷)、降溫取暖費、救護車費、特殊護理費等費用。
3.車禍、打架、自殺、酗酒、工傷事故和醫療事故的醫療費用。
4.骨科、整容、種植牙、假肢、器官移植、點名手術費、咨詢費等。
5、報銷範圍內,超出限額。
註:以上均不在農村醫保報銷範圍內。
醫保藥品報銷範圍
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藥品分為甲類和乙類..甲類藥品是指全國基本統壹,能夠保證臨床治療基本需要的藥品。該類藥品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費用按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標準支付。
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報銷
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臨床診療必須安全有效,費用適當;
(2)物價部門制定了收費標準;
(3)在定點醫療機構為參保人員提供的定點醫療服務範圍內。
基本醫療服務設施報銷
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報銷範圍包括定點醫療機構提供的、參保人員在接受診斷、治療、護理過程中所必需的生活服務設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費或門診(急診)觀察床位費。
城鎮醫保可以報銷哪些疾病?
性腫瘤、白血病、尿毒癥、肝臟器官移植、腎臟器官移植、再生障礙性貧血、肺心病合並慢性心力衰竭、糖尿病並發癥、類風濕性關節炎、自身免疫性疾病、肝炎、肝硬化、陳舊性心肌梗死、慢性腎小球腎炎、腦血栓、腦出血、高血壓性心臟病、股骨頭壞死、惡性腫瘤、腎病綜合征、心血管支架術、腦血管支架術、血管支架術。精神分裂癥、帕金森病、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真性紅細胞增多癥、原發性血小板增多癥、原發性骨髓纖維化、風濕性心臟瓣膜病、重癥肌無力、血友病和垂體腺瘤。
城鄉醫保報銷的疾病
疾病分為四類:惡性腫瘤、尿毒癥、器官或組織移植和血友病。
二類疾病有8種,包括白血病、再生障礙性貧血、陳舊性心肌梗死、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活動性肝炎、支架置入、腎病綜合征、自身免疫性疾病。
系統性紅斑狼瘡、高血壓、糖尿病、類風濕性關節炎、股骨頭壞死、重性精神病、先天性腎上腺增生、先天性甲狀腺功能低下、肝硬化、腦血栓及腦出血後遺癥、重癥肌無力、肺心病、苯丙酮尿癥、小兒腦癱三類疾病14種。
異地報銷流程:
1.攜帶患者身份證、兩張壹寸彩色照片、新農合證到縣合管辦辦理轉診、備案手續。
2.攜帶患者身份證、新農合證明、轉診備案手續到轉診醫院就醫,辦理新農合住院手續。
3、出院後,憑患者身份證(或戶口本)、新農合證、病歷復印件、住院結算單(有的以發票形式)、住院費用清單、轉診備案手續到合管辦報銷。
備註:
1.在工作地就醫的農民工,可先就醫,住院期間或出院後到縣合管辦辦理轉診備案手續。
2.就醫單位必須是當地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否則不予報銷。
乙類藥品目錄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自身情況進行調整,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