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靈活就業人員以個人身份參加社會保險,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繳費登記和險種核定。
辦理材料:
1、身份證原件
2、戶口簿首頁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
3、非本人辦理的還應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4、養老保險繳費歷史明細表原件(非本地戶籍靈活就業人員)
5、《委托劃繳稅(費)協議書》原件(辦理批量扣費)
重要提示:
1、在實體辦稅服務廳辦理的,均提供紙質版材料;填表說明中無特別要求的,辦理資料均按壹式壹份提供;已實名認證的辦稅人員可免於提供其身份證件復印件。
2、對實行實名制管理的納稅人,在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包括網頁版、微信、APP、自助終端等電子辦稅渠道辦理涉稅費事項的,免於報送紙質資料,另有規定的除外。免於報送的紙質資料由納稅人留存備查,納稅人對於電子資料的真實性以及與留存備查紙質資料的壹致性負責。
3、繳費人辦理社保費事項填寫的表證單書,涉及用人單位的表格和資料應加蓋單位公章,涉及個人的表格和資料應由本人簽名,復印件需註明“此復印件與原件相符”。繳費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辦理流程:
1、靈活就業人員申請辦理→稅務機關受理→稅務機關辦理個人社保簡易登記核定→打印《社會保險費定額核定通知書》申請人簽名確認
2、靈活就業人員簽訂扣款協議→稅務機關受理並在《委托劃繳稅(費)協議書》蓋章→靈活就業人員持協議書到銀行簽約→靈活就業人員將協議書其中壹聯交稅務機關
辦理時限:
稅務機關接收資料,核對資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寫內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時辦結;不符合的壹次性提示應補正資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聯系方式:
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