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
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公告,規定相關納稅人需要在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2020年度個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2020年度的個稅綜合所得將開始“多退少補”。
依據稅法規定,2020年度終了後,居民個人(以下稱“納稅人”)需要匯總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以下簡稱“捐贈”)後,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並減去速算扣除數(稅率表如下),計算本年度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2020年度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並辦理退稅或補稅。
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壹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20年已預繳稅額。
有人要交錢補稅
有人卻可以退稅拿到錢
為什麽會有這麽大的差別呢?
無需辦理年度匯算的納稅人
納稅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壹的,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壹)年度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
(二)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三)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壹致或者不申請退稅的。
需辦理年度匯算的納稅人
依據稅法規定,符合下列情形之壹的,納稅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壹)已預繳稅額大於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二)綜合所得收入全年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辦理時間
年度匯算時間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在2021年3月1日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年度匯算。
提前做好以下準備
壹、下載註冊“個人所得稅”APP
可在手機應用市場上下載。
打開個人所得稅後顯示首頁頁面,點擊個人中心-登錄/註冊,可自行註冊並登錄。
二、查看個人基礎信息是否正確
在個人中心模塊下個人信息、任職受雇信息、家庭成員信息可分別查看和修改相應的基礎信息。
三、添加銀行卡
為方便您補稅或者退稅,在個人中心模塊下的銀行卡,點擊下方“添加”,按照步驟完成銀行卡添加。
四、查看確認您2020年度綜合所得收入納稅明細
在首頁依次點擊常用業務-收入納稅明細查詢,納稅記錄年度自動選擇“2020年”,可查看2020年度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綜合所得的“收入合計”、“已申報稅額合計”。
(壹).2021年貴州企業返稅退稅政策及條件,貴州如何辦理退稅 (二).廣東省7月1日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 點擊進入某壹條收入明細還可以查看詳細信息。
若您發現某筆收入屬於身份信息被冒用、本人確實沒有取得的情況,您可以點擊該筆收入,再點擊右上角“申訴”。
特別提醒:若屬於“溫馨提示”情形之壹,建議先與扣繳單位核實,不需要發起異議申訴。
五、查看確認您的專項附加扣除是否填報正確
在首頁依次點擊常用業務-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查詢,選擇“2020年度”,可查看您已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如果前期忘記填報或者需要修改,可以在首頁依次點擊我要辦稅-專項附加扣除填報或專項附加扣除修改和作廢模塊-選擇“2020年度”,填報或修改相應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