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桂林關於啟用不動產登記電子證照的公告

桂林關於啟用不動產登記電子證照的公告

關於啟用不動產登記電子證照的公告

根據《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21年廣西持續優化營商環境行動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為進壹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我縣營商環境,著力為企業和群眾提供高效、便捷的不動產登記服務。經縣人民政府批準,自2021年11月16日起,在平樂縣轄區範圍內全面啟用不動產電子證照,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電子證照種類及效力

證照種類:《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

證照效力:《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電子版與紙質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電子證照的申請和領發

自即日起,通過登記的不動產權利或事項,在完成登簿後自動生成不動產電子證照。不動產權利人可登陸廣西不動產登記“最多跑壹次”網上服務平臺、廣西不動產登記APP和廣西不動產登記微信公眾號下載、核驗、保存的不動產電子證照。不動產權利人在取得不動產登記電子證照的同時,也可以申請紙質不動產權證書或不動產登記證明。

三、證照查驗

查驗渠道

1.廣西不動產登記“最多跑壹次”網上服務平臺;

2.廣西不動產登記APP;

3.廣西不動產登記微信公眾號。

查驗條件

1.權利人姓名;

2.權利人身份證號碼;

3.不動產權證書號。

各部門、各行業需對不動產電子證照進行查驗的,須在確保由權利人本人出示相關身份證明、產權證號的前提下,通過以上查驗渠道對其不動產權利進行驗證。

四、電子證照的適用範圍

企業和群眾在辦理包括不動產登記、繳稅、銀行抵押、開辦企業、辦理戶籍、學生入學等事項時,在本縣內各種需要提交不動產權證書的政府部門業務時,均可出示不動產登記電子證照進行辦理。

  • 上一篇:廣州工商局電話
  • 下一篇:國家監管應遵循哪些法律原則?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