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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求,危險品運輸公司車輛檔案很詳細的資料,具體需要什麽資料。

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實行危險貨物運輸登記制度;辦理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的程序。

(壹)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在申請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或者從事非經營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時,應當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材料。

1.申請從事營業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申請表;

(二)運輸危險貨物的類別、項目和作業計劃;

(三)章程文本;

(四)投資人和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管理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和授權委托書;

(五)擬投入使用的車輛承諾書,內容包括:車輛數量、類型、技術水平、通訊工具、總質量、核定裝載質量、軸數、車輛外形長、寬、高、罐式特種車輛罐體容積、罐體容積與車輛裝載質量的匹配情況,運輸有毒、易爆、易燃、放射性危險品的特種車輛安裝行車記錄儀或定位系統的情況。擬投入使用的專用車輛為購置或者現有的,應當提供罐式專用車輛的機動車行駛證、車輛技術等級證書或者車輛技術檢驗合格證書、罐體檢驗合格證書或者檢驗報告及其復印件;

(六)擬聘用的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的資格證書及復印件,駕駛證及其復印件;

(七)停車場地、專用停車場地以及安全防護、環境保護和消防設施設備的證明材料;

(八)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包括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危險品運輸登記制度、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例會制度、安全培訓教育學習制度、車輛、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事故處理應急預案等。

2.申請從事非營業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申請表;

(2)省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危險化學品登記證書或者能夠證明科研、軍工、通用民航等企事業單位性質或者經營範圍的相關材料;

(三)特殊運輸需求的說明;

(4)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單位的工作證明或授權委托書;

(五)擬投入使用的車輛承諾書,內容包括:車輛數量、類型、技術水平、通訊工具、總質量、核定裝載質量、軸數、車輛外形長、寬、高、罐式特種車輛罐體容積、罐體容積與車輛裝載質量的匹配情況,運輸有毒、易爆、易燃、放射性危險品的特種車輛安裝行車記錄儀或定位系統的情況。擬投入使用的專用車輛為購置或者現有的,應當提供罐式專用車輛的機動車行駛證、車輛技術等級證書或者車輛技術檢驗合格證書、罐體檢驗合格證書或者檢驗報告及其復印件;

(六)擬聘用的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的資格證書及復印件,駕駛證及其復印件;

(七)停車場地、專用停車場地以及安全防護、環境保護和消防設施設備的證明材料;

(八)相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包括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例會制度、安全培訓教育學習制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車輛、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事故處理應急預案等。

(二)申請材料的審查和處理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按照下列要求對申請材料的完整性進行審查:

1.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要求申請人補正。不能當場完成或者補正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出具《交通行政許可申請補正通知書》,註明日期並加蓋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專用印章,壹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2.申請材料齊全有效的,應當出具《交通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

3.申請事項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許可或者申請事項依法不屬於本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職權範圍的,應當出具交通行政許可申請不予受理決定。

(三)許可前審查受理申請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到提交申請的企業或者單位實地調查核實有關情況。

(七)具有《道路運輸證》

1.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對被許可人投入使用的車輛進行驗證,符合要求的,發給道路運輸證。2 .《道路運輸證》“經營範圍”欄應根據企業的經營範圍和車輛類型註明危險品的類別和項目。

3 .從事非營業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應當在道路運輸證“備註”欄加蓋“非營業性危險貨物運輸專用章”。

六、設立分支機構備案程序

(壹)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設立分公司的,總公司和分公司由同壹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管轄的,應當遵循以下程序:

1.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應當向原發證機關申報道路運輸經營許可。

2.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在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正本的“分公司”欄內註明,同時向分公司頒發新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副本,並出具分公司備案證明。

3.道路危險運輸企業憑備案證明、總公司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原件和分公司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原件)辦理工商和稅務登記手續。

4.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總公司的經營範圍。

(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設立分公司,如果總公司和分公司不屬於同壹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管轄,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1.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應當向分公司註冊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申報,並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和總公司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原件)。

2.經核實,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提供的材料真實,符合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活動條件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予以申報,出具分公司登記證明,向分公司換發新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副本,並通知總公司註冊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3.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憑總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分公司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和《備案證明》以及分公司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原件)辦理工商和稅務登記手續。

4.分公司需要新增危險品運輸車輛的,由分公司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車輛條件進行審核,符合要求的,發給道路運輸證。

5.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總公司的經營範圍。

第二節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和專用設備管理

壹、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管理

(壹)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應當按照車輛技術管理的要求,維護、檢測、使用和管理專用車輛,確保專用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2)特種車輛應當按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標誌》(GB 13392)規定的要求配備標誌燈和標誌。

(三)車輛技術等級達不到壹級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不得允許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使用該車輛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並為該車輛辦理道路運輸證變更手續;對非營運危險品運輸車輛,收回道路運輸證。

二、特種設備管理

(壹)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用於裝卸危險貨物的機械、工具和附件的技術條件應當符合《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行業標準規則》(JT 617)規定的技術要求。

(2)罐式專用車罐體應符合《鋼制壓力容器》(GB 150)、《汽車運輸液體危險貨物常壓容器(罐體)通用技術條件》(GB 18564)等國家標準規定的技術要求,並提供質監部門出具的檢驗合格證明。

(3)罐式特種車輛應當在罐體檢驗有效期內運輸危險品。

(四)專用車輛應當在具備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條件的企業進行維修。

三。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檢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實行定期檢驗制度,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專用車輛的年度檢驗由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

(壹)考試時間: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專用車輛每年考試壹次,具體考試時間由各省確定。(二)檢查內容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對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下列內容進行檢查:

1.車輛技術狀況,槽車應提供槽車檢驗合格證。

2 .車輛技術檔案,槽車應註明槽車容積;

3.定期維護和檢查;

4.車輛結構和尺寸的變化;

5.違規記錄;

6.專用車輛投保了危險貨物運輸承運人責任險;

7 .特種罐車的罐體質量檢驗;

8 .必要的應急處理設備和安全防護設施設備;

9.安裝特種車輛標誌燈和標誌;

10.按規定需要核實的其他內容。

(三)驗證程序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按照下列程序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進行驗證:

1.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發布車輛檢驗公告。

2.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非經營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填寫道路運輸車輛檢驗單,檢驗單可以到車輛註冊地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領取,也可以到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站領取,或者從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網站下載。

3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單位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到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站對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進行檢測。

4.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站應當按照國家標準《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測方法》(GB 18565)和《道路車輛外形尺寸、軸重和質量限值》(GB 1589)進行檢測,出具全國統壹的檢測報告。

5.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審查車輛檢驗報告,評定車輛技術等級。

6.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對特種車輛的結構和尺寸、違法記錄、特種車輛投保的危險貨物承運人責任險、罐式特種車輛的罐體質量檢驗、必要的應急處理設備和安全防護設施設備、特種車輛標誌燈和號牌的完好性等進行核查。

7.專用車輛技術等級達到壹級,且其他設施設備完好,無重大違法行為的,車輛檢驗合格,並在道路運輸證“車輛檢驗和技術等級記錄”欄加蓋標明車輛相應技術等級的年檢專用章;檢查不符合要求的,責令限期改正。經限期改正仍不符合要求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收回道路運輸證。

8.檢驗結束後,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及時在檢驗臺賬中做好相應記錄,整理檢驗數據,存入車輛管理檔案。道路運輸證上有違章記錄的,應當將違章記錄轉入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的業戶檔案。

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移動

(壹)新增車輛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非經營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單位擬新增危險貨物運輸專用車輛的,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1.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非經營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單位應當填寫新增運輸車輛申請表。2.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要求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非經營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單位提供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者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復印件、機動車行駛證及其復印件、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報告、車輛技術等級評定表等。

3.新型特種車輛的技術等級為壹級..

4.專用車輛為槽車的,還應當提供槽車檢驗合格證。

5.符合條件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向專用車輛發放道路運輸證,同時將上述相關材料存入車輛管理檔案。

6.新增專用車輛相關手續辦理完畢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非經營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單位應當建立車輛技術檔案。

(二)車輛達到國家規定的報廢標準或者經檢測技術等級達不到壹級標準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專用車輛退出市場,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非經營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單位擬退出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專用車輛,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收回該車輛的道路運輸證。

(三)車輛登記轉移或者所有權轉移危險貨物運輸專用車輛轉移的,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1.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非經營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單位要求轉讓專用車輛的,應當向原核發許可證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2.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接到申請後,應當收回該車輛的道路運輸證,向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非經營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單位發放專用車輛登記過戶憑證,並將車輛變更情況登記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的車輛檔案中。

3.特種車輛轉移地屬於不同轄區的,原發證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向轉移地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移交車輛管理檔案。

4.專用車輛轉讓後擬繼續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專用車輛新所有人應當持轉讓證明、轉移證明和車輛檔案向轉讓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重新申請。符合條件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盡快為申請人辦理相關手續。

5.特種車輛登記過戶後未辦理相關經營手續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視為無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者道路運輸證、道路運輸證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4)車輛停止

1.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專用車輛擬停駛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非經營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單位應當持車輛停駛道路運輸證,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辦理車輛停駛手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暫扣道路運輸證。

2.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專用車輛停駛後擬恢復營運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非經營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單位應當向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申請領回道路運輸證。

(五)車輛終止經營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非經營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單位,因違規被吊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者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收回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專用車輛的道路運輸證。

五、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檔案

(壹)車輛管理檔案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建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專用車輛管理檔案。專用車輛管理檔案應當堅持“壹車壹檔”的原則,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車輛基本信息,包括機動車行駛證、道路運輸證復印件、車輛照片、承運人責任險保單復印件等。

2.二級維護和測試;

3.技術等級記錄;

4.車輛變更記錄;

交通事故記錄;

6.車輛檢驗記錄;

7 .通訊工具和行車記錄儀或定位系統配備證明;

8儲罐試驗證書或試驗報告復印件等。;

9.按要求歸檔的其他文件。

(二)車輛技術檔案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監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建立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技術檔案。特種車輛技術檔案應堅持“壹車壹檔”的原則,應包括以下內容:

1.車輛基本信息,包括機動車行駛證、道路運輸證復印件、車輛照片、承運人責任險保單復印件等。

2.主要零部件更換、修理記錄;

3.二級維護記錄(包括出廠合格證);

4.技術等級評定記錄;

5.車輛變更記錄;

6.行駛裏程記錄;

7.交通事故記錄;

8.車輛檢驗記錄;

9 .通訊工具和行車記錄儀或定位系統配備證明;

10.儲罐試驗證書或試驗報告的復印件;

11.按要求歸檔的其他文件。

(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專用車輛管理檔案和技術檔案的內容應當及時、完整、準確,不得隨意更改。

(四)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督促道路運輸企業或者單位及時報送交通事故等動態信息。第三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

壹、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市場管理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和非經營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單位的日常監管,對企業資質、人員資質和車輛技術狀況進行監管,規範運輸行為。

(壹)監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和非經營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單位嚴格執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相關國家標準或者交通行業標準。

(二)查處違反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證的行為,查處未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證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行為。

(三)查處違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規範的行為。

(四)查處違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專用車輛管理規定的行為。

(五)查處違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的行為。

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質量信用評價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質量信用評價工作參照道路貨物運輸企業質量信用評價工作,由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統壹組織開展,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根據管理職責、權限具體實施。

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檔案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建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和非經營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單位管理檔案,並保持完整。

(壹)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管理檔案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管理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申請表;

2.運輸危險貨物的種類、項目和作業計劃;

3.章程文本;

4.投資人和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管理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和授權委托書;

5.車輛輸入。已購買車輛的,需提交機動車行駛證復印件、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報告和車輛技術等級評定表、坦克專用車輛的坦克檢測合格證或檢測報告;車輛投入使用的,應當備案車輛投入使用承諾書;

6.已經聘用或者擬聘用的駕駛人員的機動車駕駛證復印件,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和押運人員的資格證書復印件;

7.安全生產制度文本;

8.停車場地和專用停車場地的產權證明或租賃協議;

9.安全防護、環境保護和消防設施設備的證明材料;

10.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專用車輛前部、後部、側面及辦公場所、停車場或者專用停車區域的照片;11.申請材料齊全或者補正的,應當提交《交通行政許可申請補正通知書》;

12.交通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

13.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審核意見;

14.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行政許可決定;

15.道路運輸行政許可文件(憑證)送達回執;

16.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17.道路運輸證復印件;

18.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企業)和消防登記證復印件;

19.危險貨物運輸承運人責任險保單復印件;

20.其他需要歸檔的資料。

(二)非經營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單位管理檔案非經營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單位管理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申請表;

2.省級以上安全監管部門核發的危險化學品登記證復印件或科研、軍工、通用民航等企事業單位性質證明材料;

3.特殊運輸需求的說明材料;

4.運輸危險貨物的類別、項目和作業計劃;

5.投資者和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管理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6.如需委托,將授權委托書存檔;

7.車輛輸入。已購買車輛的,需提交機動車行駛證復印件、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報告和車輛技術等級評定表、坦克專用車輛的坦克檢測合格證或檢測報告;車輛投入使用的,應當備案車輛投入使用承諾書;

8.已經聘用或者擬聘用的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的資格證書復印件,駕駛員駕駛證復印件;

9.停車場地和專用停車場地的產權證明或租賃協議;

10.安全防護、環境保護和消防設施設備的證明材料;

11.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專用車輛的前部、後部、側面、辦公室、停車場或者專用停車區域的照片;12.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13.申請材料齊全或者補正的,應當提交《交通行政許可申請補正通知書》;

14.交通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

15.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審核意見;

16.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行政許可決定;

17.道路運輸行政許可文件(憑證)送達回執;

18.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復印件;

19.道路運輸證復印件;

20.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企業)和消防登記證復印件;

21.危險貨物運輸承運人責任險保單復印件;

22.其他需要歸檔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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