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調入名額
調入中小學教師18名。
二、調入條件
調入教師必須具備如下條件:
1.是原單位在編在崗教師;
2.工作期間未受黨紀政紀處分且在原單位師德師風方面無不良反映;
3.1985年1月1日以後出生且身體健康;
4.小學教師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中學教師具備本科(全日制本科優先)及以上學歷,且持有相應學段及學科教師資格證;
5.本人籍貫為臨澧,或配偶籍貫為臨澧且在臨澧有穩定職業;
6.同意調入後服從工作安排。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資格審查
符合調入條件,有意願調入我縣的教師,請於2019年7月22日至24日每天工作時間到臨澧縣教育局三樓人事股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7月24日18:00),並進行資格初審。報名時請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資格審查貫穿始終。
四、擬調人選的確定
根據工作需要確定兩類人員為優先對象:壹類是初中數學、物理、化學、政治、歷史、地理6門學科專任教師(所學專業與所教學科對口或具備所教學科教師資格證的教師),壹類是初中其他學科教師和小學教師(不分學科)第壹學歷為全日制本科的。
根據報名人數決定確定擬調人選的方式。當優先對象報名人數超過18人時,則通過考試在優先對象中確定擬調人選;當具備優先資格人員報名人數少於或等於18人時,則優先對象免試,剩余名額在其他報名人員中考試確定;當報名總人數少於或等於18人時,全部報名人員免試直接確定為擬調人選。
考試形式為筆試,滿分100分,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材教法、教育政策法規、教師職業道德等方面的知識。考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按公務員體檢標準進行。
六、遞補
如有體檢不合格、因原單位不同意調動或自願放棄調動資格的情況,依據考試成績依次進行遞補。
七、考察
由縣人社局、縣編辦、縣教育局***同組織對擬調人員現實表現等情況進行實地考察審核。
八、辦理調動手續
實地考察審核合格後,由教師本人按規定辦理工作調動手續。
九、組織領導與紀律
縣外調入教師工作由縣人社局、縣編辦、縣教育局***同組織實施,由縣紀委監委派駐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工作過程中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紀違規行為,壹經查實,按規定嚴肅處理。
未盡事宜,由縣教育局人事股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36-5824292
臨澧縣教育局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