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月1日,我國開始實施《中華人民***和國節約能源法》(中華人民***和國主席令第90號),標誌著中國的節能工作逐步納入法制化和規範化軌道。
1998年11月19日國務院發布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53號),要求:“建設產生汙染的建設項目,必須遵守汙染物排放的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在實施重點汙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區域內,還必須符合重點汙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要求。”
1999年2月11日中國節能產品認證管理委員會出臺了《中國節能產品認證管理辦法》
1999年3月10日,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頒布《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辦法》(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令第7號)
2000年2月18日,建設部發布《民用建築節能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76號)
2000年3月20日,國務院發布並施行《中華人民***和國水汙染防治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284號)
2000年4月29日,中華人民***和國主席發布《中華人民***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和國主席令第33號)。
2000年6月16日,交通部發布《交通行業實施節能法細則》(交體法發〔2000〕306號)
2000年10月20日,財政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發布《關於加強排汙費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財建〔2000〕438號)。
2000年10月25日,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水利部、建設部、科學技術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於加強工業節水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國經貿資源〔2000〕1015號)
2000年11月26日,國務院發布《關於印發全國生態環境保護綱要的通知》
2000年12月6日,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發布《關於深入貫徹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綱要>的通知》》(環發〔2000〕23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