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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安局凍結銀行卡的條件和程序是什麽?

1.什麽是協助查詢、凍結、扣款?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協助查詢是指金融機構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主管機關的要求,將單位或者個人的金額、幣種等存款信息告知主管機關進行查詢的行為。

協助凍結是指金融機構依照法律的規定和主管機關凍結的要求,禁止單位或者個人在壹定期限內提取其存款賬戶中的全部或者部分存款的行為。

輔助扣劃是指金融機構按照法律規定和主管機關的要求,將單位或個人存款賬戶內的存款資金全部或部分轉移到指定賬戶進行扣劃的行為。

本條所稱協助查詢、凍結、扣劃,是指金融機構依法協助主管機關查詢、凍結、扣劃單位或者個人在金融機構的存款的行為。

二、“權威”是什麽?「管理局」具體有哪些部門?

權限是指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明確規定,有權查詢、凍結、扣劃單位或者個人在金融機構存款的司法機關、行政機關、軍事機關和行使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根據現行法律和行政法規,公安、國家安全機關、檢察院、法院、稅務、海關、軍事保衛部門、監獄、走私犯罪偵查機關、監察機關、軍事監察機關、審計機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證券監管機關等14個機關和部門都屬於“主管機關”。

3.辦理郵政儲蓄業務的郵政企業是否與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壹樣負有協助主管部門查詢、凍結、劃撥單位和個人在郵政企業存款的義務?

辦理郵政儲蓄業務的郵政企業、農村(城市)信用合作社、財務公司與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壹樣,屬於廣義的金融機構範疇,有義務協助主管部門查詢、凍結、劃撥單位和個人在郵政企業的存款。

4.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扣劃應遵循哪些原則?

1,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給予救助的原則。

2、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規範救助的原則。

3、參照金融機構內部規章制度,及時救助的原則。

4、不損害客戶合法權益的原則。

5.金融機構應以哪些法律規定或常規意見作為協助查詢、凍結、扣劃的最基本依據?

1,基本法。商業銀行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

2、相關單向法。如海關法、監獄法、行政監察法等。

3.國務院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辦法。

4、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布《關於規範人民法院執行和金融機構協助執行行為的通知》。

5.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扣劃管理規定。

六、金融機構,包括郵政儲蓄機構和信用社,要從宏觀上做好主管部門的查詢、凍結、扣劃工作?

1,建立健全相關規章制度,樹立合法、正確、及時救助的意識。

2、確定專職部門或專職人員,熟悉相關法律法規、操作流程和救助技能。

3.堅持和完善登記備案制度,對時間、地點、協助人員、協助原因、協助過程和協助結果、主管機關名稱、執法人員、證件號碼、協助的法律文書、案件編號、協助查詢、凍結扣劃的時間和金額、當事人(存款人)姓名、相關批準的領導職務和姓名等逐壹登記備案。並由主管部門執法人員和金融機構管理人員簽字確認。

4.註意保守國家秘密和儲戶存款秘密。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金融機構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的查詢。除國家法律另有規定外,郵政儲蓄機構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的查詢。

以上四個方面相互聯系,規章制度是前提,專職人員是關鍵,登記備案是防範法律風險、規避法律責任的有效途徑,保守國家秘密和存款人秘密是金融機構的職責,也是協助查詢、凍結、扣劃的內在要求。

七、有權查詢的機關壹定有權凍結扣款?

不壹定。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只有人民法院、稅務機關和海關有權查詢、凍結、劃撥單位或者個人在金融機構的存款,其他司法機關、行政機關、軍事機關和行使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無權劃撥單位或者個人在金融機構的存款。金融機構不得執行人民法院、稅務機關、海關以外的機關和部門對單位或個人存款的劃轉請求。

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軍事保衛部門、監獄、走私犯罪偵查機關根據案件需要,有權查詢、凍結單位或者個人在金融機構的存款,但不得轉移。

監察機關、軍事監察機關有權查詢單位和個人在金融機構的存款,但無權凍結、扣劃。

審計、工商行政管理和證券監督管理機關只有查詢單位在金融機構存款的權利,無權凍結、扣劃。個人存款無權查詢、凍結、扣劃。

八、協助主管部門辦理查詢、凍結、扣款時,是否應及時通知相關當事人(存款人)?

金融機構協助主管機關完成存款查詢手續後,如主管機關要求保密,金融機構應予保密。壹般情況下,主管機關在凍結或扣劃當事人存款後,應及時通知當事人。金融機構在協助主管機關辦理凍結、扣劃存款手續後,可根據業務需要通知存款單位或個人。

9.轉賬和扣款有區別嗎?主管機關能否要求金融機構以扣款的名義直接提取現金?

主管機關辦理扣劃手續時,無論金額大小,郵政儲蓄機構只能按照主管機關指定的賬戶進行轉賬,不得提取現金。主管機關辦理扣款業務時,轉賬和扣款沒有本質區別,轉賬是唯壹的扣款方式。主管機關要求金融機構以扣款名義提取現金,不符合法律規定,金融機構依法不予協助。

X.主管部門是否要求金融機構查詢某單位存款情況,必須提供存款單位賬號?

主管機關查詢單位存款時僅提供被查詢單位名稱而未提供賬號的,金融機構應當根據賬戶管理檔案積極協助查詢,沒有被查詢賬戶的,應當如實告知主管機關。

十壹、管理局要求金融機構查詢自然人的存款情況,必須提供存款自然人的個人賬號?

自然人重名現象在中國相當普遍。如果主管機關只提供存款人姓名,可能會侵犯重名存款人的存款秘密。因此,金融機構往往以保護儲戶存款秘密為由,不願協助主管部門查詢,相關糾紛也時有發生。根據國務院《個人存款賬戶實名制規定》的要求,2000年4月1以後,自然人存款應當使用真實姓名,因此金融機構為了確認存款人的真實身份,往往會要求主管部門提供存款人的身份證號或者其他相關證件號碼。金融機構的初衷是好的,但查詢自然人存款的權限是法律賦予的。因工作性質或調查取證需要,有權機關只能提供自然人存款名稱,不能提供賬號或其他相關證件號碼。在許多情況下,當局從詢問自然人存款中發現了許多重要線索。因此,中國人民銀行在《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扣劃管理規定》中,對自然人存款的查詢權限沒有限制。因此,金融機構堅持查詢僅由有權機關提供的自然人姓名的,應當根據系統賬戶管理檔案的實際情況,在能夠查詢的情況下進行查詢,有權機關應當對存款人的存款秘密及相關後果負責。

但主管機關要求凍結或扣劃自然人賬戶內存款的,金融機構應要求主管機關提供該自然人的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足以確定個人存款賬戶的信息。主管機關不能提供的,金融機構不予協助劃轉。主管機關要求凍結的,金融機構應當予以凍結,但可以督促主管機關盡快補充或者向主管機關或者其上級機關提出復議。

十二、權限內的壹般工作人員可以辦理查詢、凍結、扣款手續嗎?

查詢、凍結和扣劃存款的手續必須由主管機關的執法人員(持官方證件)親自辦理。主管機關為司法機關的,原則上應當有兩名執法人員共同辦理。如果主管機關是行政機關,必須由壹名或多名執法人員親自辦理。

協助查詢通知書、協助凍結通知書、解凍通知書、協助扣劃存款通知書應當由主管機關執法人員依法送達,金融機構不得接受主管機關執法人員以外的人員送達的上述通知書,不得給予協助。

13.主管機關凍結存款人在金融機構的存款有時間限制嗎?如何計算凍結開始時間?我能要求過度凍結嗎?請舉例說明。

主管當局要求金融機構凍結存款人的存款壹次最多6個月。如仍需繼續凍結的,必須重新辦理凍結手續。

凍結的開始時間從主管機關要求凍結的次日起計算,但凍結的效力從主管機關完成凍結程序時開始。

主管機關要求超額凍結的,金融機構應當在主管機關要求的期限內凍結被凍結單位或者個人銀行賬戶中的連續存款,直至達到主管機關要求的數額。

例:2005年2月1日,某人民法院要求某信用社凍結A公司存款6個月。凍結期限應為2005年2月2日至2005年8月1日,但凍結的效力應從2005年2月凍結手續辦理完畢時開始。因為A公司賬戶上只有5萬元,某信用社給凍結5萬元。信用社辦理凍結手續後,在2005年8月1的凍結期內,甲公司賬戶又收到8萬元,則信用社應凍結其中的5萬元,合計凍結金額為65438+萬元,達到主管機關要求的金額。在2005年8月1日之前,人民法院沒有辦理恢復凍結手續。2005年8月2日,信用社應被人民法院視為自動解凍。

14.存款被凍結期間,金融機構是否應該支付利息?

存款人的存款被主管機關凍結後,凍結資金仍由金融機構支配,參與金融機構的資金周轉。因此,金融機構應當按照存款付息的規定,按期支付利息。

十五、公安機關向郵政儲蓄所查詢壹位涉案儲戶的存款,是否需要征得上級機關的同意?還是直接配合公安機關協助查詢?查詢的範圍有限制嗎?

郵政儲蓄所協助公安機關查詢某壹涉案儲戶的存款,不需要上級機關同意,也不需要郵政儲蓄所領導或上級機關領導簽字。但經辦人員應當核實公安執法人員的工作證件和公安機關出具的協助查詢存款通知書,做好登記,及時配合公安機關協助查詢。公安機關查詢的信息應當限於存款信息,包括被查詢單位或者個人的開戶、存款情況,以及與存款有關的會計憑證、賬簿、報表等信息。郵政儲蓄機構應當如實提供上述資料,公安機關根據需要可以復印、復制、拍照,但不得拍攝原件。

十六、金融機構協助主管部門凍結、扣劃存款時,核查的內容與審查的內容有什麽區別?

金融機構在協助主管部門凍結和扣劃存款時,核查的內容側重於程序性要素,審查的內容側重於實質性要素。

金融機構經辦人員在協助辦理凍結業務時,應當核實以下證件和法律文書:(1)主管機關執法人員的工作證;

(二)主管機關縣、團級以上機構出具的協助凍結存款通知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由主管機關主要負責人簽署;

(三)人民法院的凍結存款裁定和其他有權機關的凍結存款決定。

金融機構經辦人員在辦理協助扣款業務時,應核實以下文件和法律文書:

(1)主管部門執法人員的工作證件;

(二)主管機關縣級以上機構出具的協助扣劃存款通知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由主管機關主要負責人簽署;

(三)行政機關的相關生效法律文書或者相關決定。

金融機構經辦人員在辦理協助凍結、扣劃單位或個人存款時,應當審查以下內容:

(1)協助凍結、扣劃存款通知書填寫的需要凍結、扣劃存款的金融機構名稱、戶名、賬號、金額;

(二)協助凍結、扣劃存款通知書上的義務人應當與其所依據的法律文書上的義務人壹致;

(3)協助凍結或扣劃存款通知書上凍結或扣劃的金額必須明確。發現所附法律文書缺失,且法律文書相關內容與《協助凍結扣劃存款通知書》內容不壹致的,應當說明原因,退回《協助凍結扣劃存款通知書》或者所附法律文書。

十七、金融機構未依法協助稅務機關和海關辦理納稅人存款的凍結、扣劃,應由哪個機關給予何種處罰?

金融機構未依法協助稅務機關、海關凍結、扣劃納稅人存款,造成稅收損失的,由中國人民銀行給予警告,並處65438+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金融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其他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撤職至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構成妨害公務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8.金融機構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後拒不協助查詢、凍結、劃撥存款,或者告知存款人資金已被劃撥的,人民法院能否予以處罰?給予什麽樣的處罰?

金融機構接到人民法院協助通知書後拒絕協助查詢、凍結、劃撥存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罰款、拘留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上壹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壹次,復議期間不停止執行。對個人的罰款金額為人民幣1000元以下。對單位的罰款金額為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不得超過十五天。人民法院也可以向監察機關或者有關機關提出給予紀律處分的司法建議。

金融機構向存款人通風報信,資金被轉移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判令該金融機構追回被轉移的資金或者在被轉移的資金數額內承擔賠償責任,並可以依照前款的規定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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