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單位主要包括五類:
1.政府部門:這是公務員法中所指的正式公務員單位,包括機關、財政局、發改局、教育局、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文化旅遊局等與人民生活非常密切的政府部門。政府部門是行政機構,幹部使用行政人員,公務員,工人使用勞務人員作為輔助人員。各級政府層級不同,政府部門數量也不同。縣級行政部門最少的有23個,最大的省會城市有50多個行政部門。省級政府部門壹般是60個,部委比較多。
2.黨委機關:黨委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和政府行政機關的公務員壹樣,幹部用行政編制,工人用勤工編制。黨委機關幹部也是公務員,可以在政府行政機關公務員崗位之間自由調動,這也是參照管理的公務員單位的特點之壹。黨委機關有縣委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紀委、統戰部等。
3.人大、政協機關:和黨委壹樣,也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幹部是使用行政編制的公務員,也可以自由調入公務員崗位。它的機構只有人大辦公室和政協辦公室。
4.群團組織:所謂人民團體,主要是指工人、青年婦女組織,即工會、婦聯、團委。和黨委壹樣,按照公務員法管理。幹部用行政編制,是公務員。他們可以在黨政機關的公務員崗位上自由跳槽。群團組織多達28個,但在縣壹級,壹般只有工青婦是使用行政編制的群團組織,其他科協、文聯、殘聯都是事業單位,其他群團組織都是根據需要成立的,多為掛牌事業單位,或者其職能由其他單位承擔。由於工作職能的原因,以及行政機構數量有限,行政機構較多,使用市級以上行政機構的群團組織逐漸增多。
5.公檢法司:公安局、法院、檢察院、司法局、政法委。政法委是黨委部門,司法局是政府部門,分別代表黨委和政府,分管政法工作。公安局也可以算是地方政府工作部門,法院檢察院是省級垂直管理部門。在地方黨政部門組成中,公檢法壹般單獨列出。之所以把政法委和司法局都帶進來,是因為根據《機構編制管理條例》,這五個部門在行政編制中都使用為政法部門單獨設置的“政法專項編制”。也就是說,公檢法部門和政法委的幹部使用政法專項編制作為公務員,也是享受每月政法津貼1.200元的人員範圍。政法類公務員也可以自由轉崗到黨政機關公務員崗位。根據改革,人民警察今後不再使用地方政法專項編制,警銜也將與公務員不同。縣區第壹至第四警察局長對應的是第壹至第四警察局長,不同的是不受名額限制,每兩年晉升壹次,條件更優惠。
以上是國家公務員有哪些職業的全部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