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在消費後向經營者索要發票,既是對自身合法權益的維護,也是保護國家稅收的光榮行為。所以,業主在交物業費時,向物業公司索要發票是理所當然的。市民如未能向物業公司索要發票,可憑收據(公章)向地稅局稅收違法舉報中心舉報。
擴展數據:
第壹條為進壹步規範物業服務收費行為,提高物業服務收費透明度,維護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物業管理行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物業管理條例》和《商品和服務明碼標價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物業管理企業向業主提供服務(包括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提供物業服務和業主委托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應當按照本規定明碼標價,標明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等相關信息。
第三條物業管理企業應當遵循公開、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國家價格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第四條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房地產主管部門對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明碼標價管理。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對物業管理企業執行明碼標價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五條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明碼標價,價格完整、內容真實、標識醒目、字跡清晰。
第六條物業服務收費明碼標價的內容包括:物業管理企業名稱、收費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收費方式、收費開始時間、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價格管理表、收費依據、價格舉報電話12358等。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_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