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所得稅有三種征收模式:分類征收制、綜合征收制和混合征收制。
2.分類征收制是指納稅人不同來源、不同性質的所得項目按不同稅率征稅;
3、綜合征收制,是對納稅人的年度收入加以匯總,得出稅收總額;
4.混合稅制就是先對納稅人不同來源、不同財產的收入按不同稅率征稅,再對全年的收入匯總征稅。
優點:中國的分類所得稅制更適合中國現階段的發展。在客觀條件的制約下(我國個人信用體系不發達,納稅意識不夠高),稅務機關很難控制個人所得稅的稅源,分類征收制度有助於稅務機關控制個人收入來源,保證國家稅收。
3.缺點:單壹的分類所得稅制不公平,分類所得稅無法全面衡量納稅人的真實納稅能力!會造成所得稅稅源多、綜合收入高的人少繳稅,而所得稅稅源少、收入相對集中的人多繳稅。
信息:
壹、個人所得稅根據稅目不同,有三種不同的稅率:
綜合所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7級累進稅率,按照每月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納稅。稅率按照個人月工資、薪金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分級,最高壹級為45%,最低壹級為3%,* * * 7級。
營業收入適用5級超額累進稅率。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租賃經營年應納稅所得額分檔次,最低壹檔為5%,最高壹檔為35%,* * *壹檔為5。
比例稅率。對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等個人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適用20%的比例稅率。
二、征管
我國個人所得稅采用源頭扣繳和自行申報相結合的方式征收,重點是源頭扣繳。
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方式可以分為月征收和年征收。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企業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和租賃經營所得、特定行業的工資薪金所得、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按年納稅,其他所得應納稅額按月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