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國家和地方公務員考試的區別:
從概念上講,國家公務員考試是指對中央機關、國家機關、中央國家行政機關派駐機構、垂直管理系統所屬事業單位錄用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的考試。地方公務員考試是指地方各級黨政機關和協會組織的招錄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的地方考試。
②從考試性質來看,地方公務員考試分為資格審查和招考兩種。資格審查是指考試合格者頒發公務員資格證書,考生憑此資格證書可報考市、區縣等國家機關的工作崗位;有的需要參加特定部門的壹些考試,有的需要直接面試。
③關於考生,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員考試面向全國,地方公務員考試主要面向本地居民、本地大學生和本省大學生。但大部分省份也放寬了戶籍限制,要求考生在報名時仔細閱讀招聘簡章。
④考試科目方面,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員考試包括筆試(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和面試。各地考試科目自定,壹般有筆試和面試。筆試科目不壹樣。北京、山東、浙江、上海、廣東省的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黑龍江省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及應用。想報考當地公務員考試的同學,要註意查閱當地政府發布的招考簡章,以便有針對性的復習。
⑤關於考試時間,從2002年開始,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員招考時間固定:報名時間固定在每年6月底65438+10月,考試時間固定在每年6月的第四個星期日165438+10月。各地公務員考試時間差別很大,每年招考時間都會有壹些變化。有些省份有春秋兩考。
⑥就戶口限制而言,公務員招考的限制相對戶口來說會越來越小。現在中央國家機關的國家公務員基本不再要求戶口限制,人才不限地域。這是人事工作的壹項重大改革。地方國家公務員基本都在取消這個限制。近年來,許多地方公務員是面向全國招聘的,包括人民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