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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考公務員要求

2021國考公告已經發布,相關要求如下:

壹、申請時間要求

1.報名時間:2020年6月10日8時至2020年10月24日18時,登錄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kl2021,提交報名。

2.資格審查:2020年6月10至10月26日。

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補報時間:2020年6月10日8:00至2020年10月24日6月18:00。

查看報名電話:2020 65438+10月28日8:00。

網上確認及支付:10月0:00 11至2020年10月7日165438+24:00。

打印準考證:10月23日2020,11:00至10月29日112: 00。

二、申請條件

1,年齡限制

2002年6月1984至6月10之間出生,2021的研究生、博士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9年6月以後出生)。

2.學歷限制

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具體報考條件請參考職位要求。

副省級部委大多要求研究生以上學歷,地市級如國稅、海關、鐵路警察等可以報考大專以上學歷。具體應用條件見崗位要求。

3.身份限制

黨員、團員、群眾和無黨派人士按崗位要求的身份報考。

4.職業限制

查看申請人的專業目錄。如果實在不放心,請直接聯系申請人電話咨詢。

5.工作經驗

除部分特殊職位和專業職位外,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主要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

市(地)級及縣(區)級以下中央直屬事業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職位的10%-15%用於招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壹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崗計劃”、“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地區計劃”。

6.不能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二)在各級公務員錄用中被發現有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三)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不得報考。

(5)應聘人員不得應聘,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三、考試科目和時間

10月29日上午9:00-11:00

行政能力測驗

10月29日114: 00-17: 00。

闡述並證明

8個非通用語崗位的外語水平考試時間為:

165438+2020年10月28日+下午04: 00-16: 00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特殊專業職位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專業科目考試時間為:

165438+2020年10月28日+下午04: 00-16: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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