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整頓稅務。即政府加強對關稅、鹽稅、統稅的控制,增加印花稅、所得稅等新稅目。
(2)控制金融。即先後成立中央銀行、中國農民銀行,改組中國銀行、交通銀行,這四大銀行控制全國的主要金融活動。
(3)改革幣制。即為防止白銀外流,1935年實行“法幣政策”。使貨幣發行和使用權集中於四大銀行,壹律使用四大銀行發行的法定貨幣“法幣”。白銀歸國家所有,禁止流通。白銀限期到銀行兌換法幣。
(4)開展“國民經濟建設運動”。即國民政府鼓勵發展工農業、交通運輸業
評價:(1)國民政府統治前期采取的經濟政策和措施的根本目的,是為了穩定財政,增加收入,鞏固大地主大資產階級的統治。(2)這些政策和措施的施行,在當時歷史條件下客觀上對經濟穩定和發展起到了壹定的作用。如整頓稅務,改變了從前“厘卡林立,重疊征收”的弊病,也增加了中央財政收人。控制金融,使國民政府形成了對全國金融的壟斷和控制。改革幣制,使幣制混亂局面得以改觀,對防止白銀外流,穩定金融市場,促使物價回升,刺激生產復蘇,起到了壹定作用。“國民經濟建設運動”使工農業、交通運輸業也有所發展。(3)國民黨政府在穩定經濟,促進經濟恢復的同時,四大家族為首的官僚資本也形成,因此聚斂了大量財富。
國民政府統治前期經濟特點
第壹,民族工業有顯著發展;第二,官僚資本迅速膨脹;第三,美國在華經濟勢力急劇增長。國民政府統治前期的經濟特點,仍然呈現的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經濟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