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稅務登記表(適用單位納稅人)》1份,聯合辦證2份;
2. 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或主管部門批準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3. 註冊地址及生產、經營地址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為自有房產,需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為租賃的場所,需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復印件,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需提供產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生產、經營地址與註冊地址不壹致,需分別提供相應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 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5. 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
6.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7. 納稅人跨縣市設立的分支機構辦理稅務登記時,需提供總機構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國、地稅)原件及復印件;
8. 改組改制企業需提供有關改組改制的相關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9. 汽油、柴油消費稅納稅人還需提供以下資料各1份:
(1)生產企業基本情況表;
(2)生產裝置及工藝路線的簡要說明;
(3)企業生產的所有油品名稱、產品標準及用途。
10. 外商投資企業還需提供商務部門批復設立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11. 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除提供2—4項資料外還應提供以下資料:
(1)首席代表(負責人)護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2)外國企業設立代表機構的相關決議文件及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其他代表機構名單(包括名稱、地址、聯系方式、首席代表姓名等);
(3)省級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再給妳個流程,可以看看/show.asp?id=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