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壹些部門的職責
1、辦公室:綜合協調,管錢管物,服務領導,起草公文,兼職黨務。
2、政策法規股:貫徹落實解讀具體稅法和政策文件。減免稅和優惠方面的審核和批準。
3、收入核算股:測算統計本局的稅收收入,負責和人民銀行協調工作。
4、納稅服務股:服務納稅人,兼管辦稅廳。
5、征收管理股:負責對具體的征收行為進行管理,負責審核批準大多數涉稅行為,(如稅務登記的開辦、註銷、停復業),追繳欠稅,納稅評估,稅收數據監控等。
6、人事教育股: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訓。
7、監察室:紀檢監察,從行政黨紀方面對幹部的違法違紀行為進行監督。
8、稅源管理壹股:對本局轄區內部分地區或者部分行業進行具體的管理工作,專管員就在這裏。
9、稅源管理二股;同稅源管理壹股。
10、稅源管理三股:同稅源管理壹股。
11、稽查局:對相對嚴重的稅務違法行為進行稽查。
擴展資料
壹、國稅局和地稅局不同點
1、國稅局和地稅局負責征收的稅種不同。
國稅局系統負責征收和管理的項目有:增值稅、消費稅(其中進口環節的增值稅、消費稅由海關代征),車輛購置稅,鐵道部門、各銀行總行、各保險總公司集中繳納的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中央企業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地方銀行、非銀行金融企業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海洋石油企業繳納的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從2002年-2008年期間註冊的企業、事業單位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對儲蓄存款利息征收的個人所得稅(目前暫免征收),對股票交易征收的印花稅。
在2009年起,以下新增企業的企業所得稅由國稅局征收:應當繳納增值稅的企業、企業所得稅全額為中央收入的企業,在國家稅務局繳納營業稅的企業、銀行(信用社)、保險公司,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其他非居民企業。
地稅局系統負責征收和管理的稅收有: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印花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不包括上述由國稅局負責征收管理的部分)、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契稅、土地增值稅、車船稅、煙葉稅。
西藏自治區只設立國家稅務局,征收和管理稅務系統負責的所有項目,但是暫不征收消費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契稅和煙葉稅。
2、領導管理體制的不同。
國家稅務局系統實行國家稅務總局垂直管理的領導體制,在機構、編制、經費、領導幹部的職務審批等方面按照下管壹級的原則,實行垂直管理;省級地稅局受省級人民政府和國家稅務總局雙重領導,省級以下地稅系統由省級地稅機關垂直領導,地方稅務系統的管理體制、機構設置、人員編制按地方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辦理。
二、中***中央印發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並,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為提高社會保險資金征管效率,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壹征收。國稅地稅機構合並後,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方案》也提出了地方機構改革時間表,要求所有地方機構改革任務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根據改革方案,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並,這意味著國稅、地稅“分家”24年後,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再“聯姻”。
國稅與地稅合並有利於完善我國的稅制結構,推動未來的減稅政策落到實處。征收率的提升主要體現在直接稅,例如現階段的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以及未來的房產稅上,這些直接稅的增加將為未來降低間接稅奠定基礎,從而提升我國稅制的國際競爭力。
百度百科-國家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