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中市棚戶區改造實施方案》已經4月10日晉中市人民政府第2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妳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晉中市人民政府
4月27日
晉中市棚戶區改造實施方案
為加快推進全市棚戶區改造,促進民生保障和城市人居環境改善,提高土地集約利用效率,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快棚戶區改造的意見》(國發[2013]25號)和《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陜西省棚戶區改造實施方案的通知》(晉[2016
壹、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把改善人民住房條件、完善基礎設施和城市功能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緊緊圍繞轉型跨越發展和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建設,堅持科學規劃、分步實施、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因地制宜、註重實效,完善配套、同步建設, 切實加快各類棚戶區改造,把我市建設成為人居環境良好、功能設施完善、特色鮮明的生態宜居城市。
二、目標和任務
用三到五年的時間完成全市棚戶區改造任務。2017年底前,完成集中連片棚戶區改造;零星分散的棚戶區已基本拆除。具體任務是:全市啟動改造棚戶區32009戶,其中城市棚戶區25235戶;國有工礦棚戶區6215戶;國有林區棚戶區559個。
第三,改造的範圍
縣(區、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棚戶區改造標準,結合實際情況確定其範圍。將城鎮棚戶區、城中村改造、城鎮舊住宅區綜合整治、國有工礦(含煤礦,下同)棚戶區和城市規劃區內鐵路、鋼鐵、有色、黃金等行業棚戶區納入城市棚戶區改造範圍。將城市規劃區外國有工礦棚戶區和鐵路、鋼鐵、有色、黃金等行業棚戶區納入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範圍。
第四,轉化原則
(壹)堅持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原則。棚戶區改造要充分發揮政府的組織、指導和協調作用,加大棚戶區改造宣傳力度,加強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標準等信息的公開透明,在政策、資金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註重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充分調動棚戶區居民和開發企業的積極性,獲得群眾廣泛支持,確保民生工程惠及百姓。
(二)堅持規劃指導和因地制宜的原則。棚戶區改造要科學規劃,合理調整優化城市布局,完善提升城市功能,因地制宜,就地安置與異地安置相結合進行規劃建設。原則上以就地安置為主。就地安置、人口密集、規模較大的拆遷項目,要在規劃條件允許的範圍內,按照集約用地原則,適當提高容積率,最大限度合理利用土地,滿足征收安置要求。如遇異地安置,應優先考慮就近安置;要在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範圍內,充分考慮居民就業、就醫、就學、出行等需求,合理規劃選址,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齊全的位置。
(三)堅持連片改造和註重實效的原則。棚戶區改造要結合起來
城市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合理確定用地規模,連片改造,不留死角。對不能連片重建的分散零星地塊,實行異地安置重建。對房屋征收後騰出的土地,優先用於社區休閑健身場所、體育設施、小公園、街頭綠地等基礎設施建設和道路微循環改造的規劃建設。
(4)堅持統籌規劃、完善配套的原則。棚戶區改造應當與城市經濟社會發展、基礎設施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相協調。結合城市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河道整治、文物保護和歷史街區改造,同步改善交通和綠化環境,完善各項基礎設施。配套設施要與棚戶區改造安置房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確保搬遷居民居住環境明顯改善。
動詞 (verb的縮寫)轉型措施
(壹)制定改造計劃。各縣(區、市)人民政府要進壹步調查核實,摸清底數。根據棚戶區的安全性能、基礎設施條件、公眾* *環境因素、公眾支持程度等。,我們將制定切實可行的棚戶區改造規劃和2015-2017年度計劃。要落實具體項目和時序安排,優先安排連片規模大、住房條件困難、安全隱患嚴重、群眾需求迫切的項目,有計劃、有步驟地分階段組織實施。其中包括:
1.對規劃的棚戶區改造項目,9月底前完成項目房屋征收和征地補償,6月底前完成土地、規劃、建設等相關手續,並開始建設。
2.列入2017年度計劃的棚戶區改造項目應該在名單上。
項目房屋征收及征地補償將於12年2月底前完成,今年9月底前完成土地、規劃、建設等相關手續,開工建設。
(2)確定轉型模式。棚戶區改造采取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統壹規劃、連片改造的模式。政府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擇優選擇具有相應資質和良好社會信譽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組織實施。
1.對人口密集、征收量大、集中連片的棚戶區,通過市場化運作就地開發改造。有實力的企業也可以自主組織實施棚戶區改造。
2.對於占地少、分散或者不符合發展規劃的棚戶區,政府可以采取統壹規劃,通過異地集中建設安置房的方式進行改造;也可以通過項目捆綁開發進行轉化。
(3)合理的補償和安置
1.棚戶區改造項目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采取政府主導、縣(區、市)房屋征收部門具體組織實施的方式進行。各縣(區、市)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先制定項目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報當地人民政府批準後實施。
2.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不動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應當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方法評估確定。
3.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或者房屋產權調換。
4 .對經濟困難、無力購買住房的棚戶區居民,符合政府有關
在政策規定的條件下,優先提供公共租賃住房。
5.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4)保證土地供應。
1.棚戶區改造用地要納入市縣土地供應計劃,結合下壹年度棚戶區改造計劃項目實施土地供應預安排,提前落實棚戶區改造項目用地。
2.棚戶區改造項目完成房屋征收並拆除地上建築物、附屬物成為幹凈土地後,由市、縣(區、市)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經政府同意,以“招拍掛”方式供地,開發企業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
3.對征收拆遷難度大、周期長、不能整體拆遷同時騰出幹凈土地的棚戶區改造項目,為確保安置房按時竣工交付,國土部門要在保證項目用地總體規劃條件不變的前提下,采取分期收儲、分期提供安置用地,並根據項目用地拆遷騰退情況及時辦理土地儲備和出讓手續。項目法人可分期實施,確保被拆遷人按時回遷安置。
4.安置房涉及的保障性住房和符合條件的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用地,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認後,可以劃撥方式提供。
(5)規範建設標準。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建築面積標準以144平方米以下中小戶型為主。在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項目中,應按建築面積建設不低於5%的公共租賃住房,並作為土地劃撥或出讓的前置條件,同時明確建設的其他相關內容。對不宜配建或不宜配建的項目,公共租賃住房面積部分的建設資金應按項目住房平均銷售價格向保障性住房建設主管部門繳納,作為地方人民政府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資金專戶管理。
(6)完善配套設施。棚戶區改造要遵循戶型小、功能全、配套好、品質高的要求,科學利用空間,有效滿足基本居住功能。嚴格落實規劃建設設計指標,組織建設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汙水垃圾處理等市政基礎設施和配套的公共廁所、物業管理用房、永久性自行車棚、停車場(庫)、社區辦公用房、商業、教育、醫療衛生設施、新建居住區無障礙設施等公共服務設施,促進建設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對規劃保留的建築,主要進行房屋維修加固、配套設施完善、環境綜合整治和建築節能改造。同時,開展亂建整治和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文物保護,增加公共綠地和街頭公園,實現同步規劃建設、同步交付使用。
(7)改善社區服務。新建住宅區棚戶區改造要全面推行社區管理服務,積極做好社區衛生、社區文化、社區環境、社區綜合管理、社區投訴糾紛調解處理等工作;新建住宅區應當采取招投標方式,選擇社會信譽好、服務質量優的物業管理企業,實施社會化、專業化、市場化的物業管理服務;對於原有的工礦企業
承擔後勤管理服務的社區,主管單位要創造條件,逐步推行。
市場化的物業管理服務。
(八)簡化審批程序。各縣(區、市)發展改革、規劃、國土、住建、財政、稅務、環保、政務大廳等部門要建立審批快速通道,簡化審批程序,改進服務方式,實行“壹站式”審批服務,及時辦理項目相關手續和落實各項優惠政策。
不及物動詞政策支持
(壹)落實優惠政策
1.棚戶區改造項目中土地出讓金按規定按100%繳納,財政部門按項目征收成本(壹事壹議)撥付。
2.對棚戶區改造項目,免收各類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
3.棚戶區改造項目涉及有線電視及供水、供電、供氣、供熱、排水、通信、道路等市政公用設施配套建設費用。、網絡接入、管網擴容等運行費和有線電視初裝費,各有關單位要按不高於國家和省有關棚戶區改造文件規定的費用收取或給予減免。
4.按照有關政策規定,落實棚戶區住房改造安置稅收優惠政策,將優惠範圍從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擴大到國有林區、墾區棚戶區;允許參與政府組織的工礦區、林區、墾區棚戶區改造的企業,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企業用於符合規定條件的費用。
(2)加大財政投入。各縣(區、市)人民政府要在積極爭取中央和省財政補助的基礎上,加大棚戶區改造資金投入,從城市維護建設稅、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土地出讓收入等渠道安排棚戶區改造支出資金。除上述資金渠道外,可從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中適當安排部分資金用於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有條件的縣(區、市)可以對棚戶區改造項目給予貸款貼息。
(3)加強信貸支持。積極爭取金融機構對棚戶區改造的資金支持,拓展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國債、金融貸款等融資渠道。
(4)擴大債券發行。縣(區、市)人民政府棚戶區改造融資平臺公司、承擔棚戶區改造項目的企業可以發行企業債券或中期票據,專項用於棚戶區改造項目。
(5)吸引社會投資。縣(區、市)人民政府應當積極落實民間資本參與棚戶區改造的扶持政策,為民間資本參與棚戶區改造創造良好環境,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通過直接投資、間接投資、參股、委托代建等方式參與棚戶區改造。
七。工作要求
(壹)加強組織領導
市政府成立棚戶區改造領導小組,由市長任組長,副組長由分管副市長擔任,各縣(區、市)人民政府縣長和市發改、規劃、國土、住建、財政、環保、稅務、審計、政務大廳等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領導小組負責全市棚戶區改造工作的領導,協調棚戶區改造相關事宜,及時解決重大問題,確保規劃、資金、供地、政策、監管、分配補償等落實到位。
(二)明確的責任分工
各縣(區、市)人民政府負責棚戶區改造工作。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和直屬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各司其職,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做好我市棚戶區改造工作。
市住建局負責制定棚戶區改造政策,編制年度計劃並分解下達年度目標任務;負責匯總、統計、上報全市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和年度考核工作,為各縣(區、市)棚戶區改造和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工作提供政策指導;負責市區棚戶區改造項目的認定;負責落實市政府對棚戶區改造重大問題的研究、決策和綜合協調。
市發改委負責棚戶區改造項目的審批;負責國有工礦企業棚戶區改造項目的安排、組織、監督和指導;負責中央和省級棚戶區改造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補助資金的申請和撥款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牽頭組織中央和省補助資金的申請和落實;負責籌集本級棚戶區改造資金;及時撥付中央、省補助資金和市級資金;負責落實國家、省、市棚戶區改造資金扶持政策和棚戶區改造項目的財政補助;負責督促各縣(區、市)落實棚戶區改造資金政策,保障資金。
根據棚戶區改造年度計劃,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制定全市棚戶區改造年度用地計劃和用地計劃;建立棚戶區改造建設土地儲備制度,積極爭取保障性住房新增用地指標;負責落實國家、省、市棚戶區改造用地優惠政策、項目建設用地指標、土地收儲和出讓、土地手續。
市規劃城管局負責指導和審查全市棚戶區改造規劃;負責棚戶區改造項目的規劃程序和規劃實施的監督;組織實施棚戶區改造項目供水、供氣、供熱、排水、市政等基礎設施配套工作。
市環保局負責全市棚戶區改造項目的環評審批和監管。
市地稅局負責棚戶區改造稅收優惠政策的落實。
市審計局負責全市棚戶區改造項目的監督審計工作,負責監督指導棚戶區改造項目審計中發現問題的整改。
市政務大廳要牽頭組織辦理棚戶區改造項目手續;督促、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在規定期限內完成項目審批手續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優惠政策的落實;研究制定優化審批程序、加快項目審批的政策措施。
(三)加強監督檢查
縣(區、市)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棚戶區改造的監督檢查,全面落實各項任務和政策措施。市縣監察機關和審計部門要加強對資金使用等方面的監督,堅決杜絕挪用和占用棚戶區改造資金的現象。市、縣住建部門應加強工程質量監管,認真執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制度,嚴把工程質量關。
(四)加強評估。
市政府對各縣(區、市)人民政府實行年度棚戶區改造目標責任制管理,年底嚴格考核。對資金用地不落實、政策措施不到位、建設進度緩慢、質量安全問題突出的縣(區、市)政府負責人進行約談,限期整改。對未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縣(區、市)政府負責人要追究責任。
晉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