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會在每月14日自動批量確認稽核結果通知書。
根據《關於海關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稽核系統升級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規定,納稅人申請稽核的海關繳款書在月底前如全部生成了最終比對結果的,系統在每月1日自動生成並確認稽核結果通知書,供企業下載或到前臺索取海關繳款書稽核結果通知書進行納稅申報。
納稅人申請稽核的海關繳款書如在每月1日前未能全部生成了最終比對結果的,可在每月14日前,由納稅人根據稽核情況和自身需要,自行決定確認、下載稽核結果通知書。
如納稅人在每月14日未生成稽核結果通知書的,系統將在每月14日自動批量確認稽核結果通知書。但由於系統的問題,網上辦稅系統暫不能進行確認下載稽核結果通知書的操作。
因此,若企業申請稽核的海關繳款書在月底前全部生成了最終比對結果的,且稽核結果通知書已由系統自動確認的,企業可在網上下載稽核結果通知書。
若稽核結果通知書狀態為“未確認”的,企業急於申報納稅的,需在14日之前確認下載稽核結果通知書的,須填報《海關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稽核比對結果確認下載申請書》到征收前臺進行確認下載操作。不然,系統將在每月14日自動批量確認稽核結果通知書。
擴展資料根據《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稽核辦法》
壹、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取得所有需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以下簡稱海關完稅憑證),應根據相關海關完稅憑證逐票填寫《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附表壹),在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時隨同納稅申報表壹並報送。
在2月份申報時納稅人只報送《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紙質資料(在2月份申報期內未能報送《清單》的,可在當月申報期後補報),從3月份申報開始納稅人除報送《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紙質資料外,還需同時報送載有《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電子數據的軟盤(或其它存儲介質)。
未單獨報送的,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如果納稅人未按照規定要求填寫《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或者填寫內容不全的,該張憑證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二、《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信息采集軟件由國家稅務總局統壹開發,主管稅務機關免費提供給納稅人使用。各級國稅局和納稅人2月25日以後可從國家稅務總局網站下載相關信息采集軟件。
三、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取得的2004年2月1日以後開具的海關完稅憑證,應當在開具之日起90天後的第壹個納稅申報期結束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愈期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取得的2004年1月31日以前開具的海關完稅憑證,必須在2004年5月申報期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逾期不再予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