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付標準:
2022年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為200-9400元(2021年上限為8200元)。
上限:9400元
(2022年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年限)
自願在上下限範圍內選擇100元的整數倍。
比如200,300,400...5000,565,438+000,5200 ...9300,9400.
下限:200元
參保居民按選定檔次完成繳費後,還可在壹年內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進行多次自主繳費;未選擇繳費檔次或未簽訂委托扣款協議的,可直接自主繳費。年度支付額是實際支付額的總和。
2.支付渠道:
參保人員可選擇自行繳納或委托稅務機關分批扣除。自主支付的渠道有:微信、支付寶、農商行的聚合二維碼、部分商業銀行的手機app。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關於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費繳納渠道的通知》。
3.壹般養老金支付標準:
(壹)企業繳費額=核定的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20%;職工個人繳費=核定繳費基數×8%(目前為8%)=職工工資總額×60%~300%×8%。
(二)個體勞動者(含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18%。比如2003年4月,河北省公布2002年全省社平工資為每月747元,那麽繳費基數可以在747-2241元之間選擇(即每月747元的全省社平工資為100%-300%)。年繳費金額最低為:747×18%×12 = 1613.5元,最高為:2241×18%×12 = 4840.6元。
核定的繳費基數以河北省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簡稱省社平工資)為基數。
(壹)企業職工工資收入低於全省社會工資60%的,按60%核定繳費基數;高於省社會工資60%的,按照實際工資收入核定繳費基數,但最高不得高於省社會工資的300%。
(二)個體勞動者可以在全省社會工資300%以上的範圍內自主確定繳費基數。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工資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並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