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因此杭州市訂完善了居住證積分落戶政策。
首先因新老政策銜接,為確保政策的連續穩定,2021年杭州市將會有兩次積分受理,分別是3月和11月。3月份積分落戶受理,按原《辦法》和《細則》組織實施,保障下半年有子女入學需求的申請人利益;11月積分落戶受理,按新《辦法》和《細則》組織實施,保障次年有子女入學需求的申請人利益。自此,每年積分落戶申請時間調整至下半年。
第二,對積分指標體系進行了優化完善,部分加分、減分項有變化;在積分分值設置上,向居住和繳納社保年限長的普通勞動者傾斜,重點解決進城時間長、就業能力強、城市發展需要的人員落戶問題。提高了就業和居住年限分值。“就業及參加社保”指標最高賦分分值由75分提高到120分,“住所及居住年限”指標最高賦分分值由45分提高到100分。
法律依據:《杭州居住證積分落戶管理實施細則》
第二條 居住證持有入在市內具有合法穩定的職業和居住地,並與用人單位(或杭州投資企業)簽訂壹年以上就業(就業)合同,繳納社會保險費。依法可以規定申請積分。
第三條 居住許可證積分指標體系由基本點、方位點、附加點和負積分指標組成。分別設置不同的得分,總積分為各指標的累計得分。具體指標和數值根據《杭州市居住證綜合指數及數值表》(杭州市居住證管理暫行辦法附件)確定。
第四條 市人力、社會保障局負責居留證持有人的積分結、考試和排名。他還負責專業技能、職業技能、職業(工作類型)短缺、勞動合同、社會保險金支付、獎勵和榮譽頭銜、不良信用記錄等積分申請材料的考試和評分。並制定年度定年度total總配額指標計劃井公布公眾。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點數管理工作的全面協調,提出調整和修改居住證積分指標和得分表市審批辦公室負責在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專門設置綜合服務窗口,開發居民許可綜合管理聯動系統(以下簡稱綜合管理聯動系統),實現綜合數據輸入,分支機構ClR計算、多點驗證、聚合和自動生成。
市公安局負責對申請入的年齡、定居地區、行政拘留、犯罪記錄等進行審查和評分,並與居住許可點管理的聯合辦公系統***享居住許可管理信息系統,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市教育委員會負責審查和評分申請人的學歷,學位證書和其他相關內容。
市土地房屋管理局負責對申請人的住房狀況進行審查和評分。
市民政局負責對申請人的婚姻登記信息進行審核和評分。
市地方稅務局和市工商局負責申請人的投資和稅收,個人經營業務的審查和評分。
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對申請人的計劃生育情況進行考核和分級。
中國人民銀行杭州分行在申請人的授權下,負責查詢並提供申請人的個人信用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