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定價的避稅原則壹般適用於不同稅率的關聯企業。通過轉讓定價,將高稅率企業的部分利潤轉移給低稅率企業,最終降低兩家企業的納稅總額。
由於不能公開的原因,我們接觸到的壹些企業、公司,為了逃稅都是匿名的。A公司總部設在沿海經濟特區,享受15%的所得稅優惠稅率。他們產品的生產由A公司位於中國的B公司完成,B公司適用33%的比例稅率。A公司每年從B公司購買654.38+0萬件產品並銷往國外。進價每片6.8元,售價每片8.3元。很明顯,這個產品的生產成本是5.2元/件,所以這兩家公司的利潤和應納稅額已經非常明顯了:
a公司年利潤= (8.3-6.8) × 100 = 150(萬元)。
A公司應納所得稅=150×15%=22.5(萬元)
B公司年利潤= (6.8-5.2) × 100 = 160(萬元)。
B公司應納所得稅=160×33%=52.8(萬元)
甲公司和乙公司繳納的所得稅合計=22.5+52.8=75.3(萬元)。
出於避稅的目的,高稅率的B公司的部分利潤可以轉移到A公司..我們已經知道,A公司從B公司購買的產品單價是6元,但仍以8.3元出售,所以:
甲公司年利潤= (8.3-6.0) × 100 = 230(萬元)
A公司應納所得稅=230×15%=34.5(萬元)
乙公司年利潤= (6.0-5.2) × 100 = 80(萬元)。
B公司應納所得稅=80×33%=26.4(萬元)
甲公司和乙公司繳納的所得稅* * * =34.5+26.4=60.9(萬元)
A、B兩家公司利潤轉增前後,兩家公司年利潤總額為:150+160 = 365438+萬元;利潤轉增後的利潤總額為:230+80=310(萬元)。利潤轉讓前後,兩家公司利潤總額仍相等,但采用轉讓定價後,兩家公司應繳納的所得稅減少75.3-60.9 = 65,438+0.44萬元。企業只要能找到兩個稅率較大的地區,進行兩個企業之間的貿易合作,貿易額越大,能省的稅就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