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營業執照的年審方法如下:
(1)個體工商戶需要先登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網站,用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特有的註冊號和經營者名稱登錄用戶界面;
(2)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或委托人登錄工商行政管理局網站,自行填寫年度報告;
(3)憑《申報意見》及上面所列材料到營業執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委托工商所辦理驗審手續。
2.法律依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二十三條。
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變更,未辦理變更登記的,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15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個體工商戶未辦理稅務登記的,稅務機關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登記機關提請稅務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第二十四條
在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有效期內,有關行政機關依法撤銷、註銷個體工商戶行政許可的,或者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的,應當自撤銷、註銷行政許可或者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通知登記機關, 並由登記機關註銷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責令當事人依法辦理變更登記。
二、辦理營業執照年審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營業執照年審應當準備下列材料:
1,年檢報告;
2、企業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委托書;
3.營業執照復印件;
4.經營範圍中有前置登記行政許可項目的,加蓋企業印章的相關許可文件及批準文件復印件;
5.企業法人應提交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6.企業為非法人分支機構的,還應當提交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並加蓋企業法人印章;進入清算的企業只提交第壹款所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