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稅務局報稅流程如下: 1、增值稅壹般每月10日前申報,看有無外銷;如無外銷。當月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期初留抵+(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轉出)),如果為正數為當月應交稅金,如為負數當月留抵,不用繳。 如所屬期1月,應在2月1-10內在防偽稅控機內用IC卡進行進先抄稅,同時在網上申報增值稅,核對當月認證的發票和銷售貨物發票,申報成功後。用IC卡進行報稅,成功即可。 2、企業所得稅每季末後1-15日申報,主要根據利潤表進行申報收入、當季利潤總額及所得稅稅率。企業所得稅=當季利潤總額*25%,或累計利潤總額*25%-已交企業所稅稅。 地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的稅額*3%,其他稅費依當地地稅規定辦理。 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收入-2000)*適用稅率-速算扣除稅 每月10月前申報,遇節假日順延。 3、正常每月先將憑證入賬、成本資料收集。月底對銀行賬、成本、銷項、進項,無誤後在次月8日前結賬,按上述進行納稅申報。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三條 企業所得稅按納稅年度計算。納稅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業在壹個納稅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使該納稅年度的實際經營期不足十二個月的,應當以其實際經營期為壹個納稅年度。 企業依法清算時,應當以清算期間作為壹個納稅年度。 《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 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 企業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 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並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企業在報送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按照規定附送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