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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車船稅收費標準2022年

壹、河南車船稅新標準是什麽

1、1.0升(含)以下的乘用車,每輛車年稅額為180元(全國的浮動幅度為60元~360元);

2、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每輛車年稅額為300元(全國為300元~540元);

3、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每輛車年稅額為420元(全國為360元~660元);

4、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每輛車年稅額為720元(全國在660元~1200元浮動);

5、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每輛車年稅額為1500元(全國為1200元~2400元);

6、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每輛車年稅額為3000元(全國為2400元~3600元);

7、4.0升以上的,每輛車年稅額為4500元(全國為3600元~5400元)。二、車船稅新標準計算辦法

1、對車輛凈噸位尾數在半噸以下的按半噸計算,超過半噸的按1噸計算;

2、從事運輸業務的拖拉機所掛的拖車,均按載重汽車的凈噸位的5折計征車船使用稅;

3、機動車掛車,按機動載貨汽車稅額的7折計征稅;

4、客貨兩用汽車,載人部分按乘人汽車稅額減半征稅,載貨部分按機動載貨汽車稅額征稅;

5、船舶不論凈噸位或載重噸位,其尾數在半噸以下的不計算,超過半噸的按1噸計算;

6、不及1噸的小型船只,壹律按1噸計算;

7、拖輪計算標準可按每馬力折合凈噸位的5折計算。

法律依據

根據《車船稅管理規程》

第七條納稅人向稅務機關申報車船稅,稅務機關應當受理,並向納稅人開具含有車船信息的完稅憑證。

第八條稅務機關按第七條征收車船稅的,應當嚴格依據車船登記地確定征管範圍。依法不需要辦理登記的車船,應當依據車船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所在地確定征管範圍。車船登記地或車船所有人或管理人所在地以外的車船稅,稅務機關不應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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