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適用範圍
本表適用於個體工商戶、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夥企業合夥人的預繳納稅申報表,以及核定征收的納稅申報表。納稅人在辦理申報時,應同時提交附件2《個人所得稅基本信息表》(表B)。
合夥企業有兩個以上自然人投資者的,應分別填寫本表。
二、報告期
對實行查賬征收的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納稅人應在次月15日內進行預繳納稅申報;承包人、承租人在1年內按月或者分期取得承包經營、租賃經營所得的,納稅人應當在按月或者每次取得所得後15日內預繳納稅申報。
實行核定征收的,應當在次月15日內辦理納稅申報。
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簡稱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辦理延期申報。
三。按如下方式填寫表格中的欄目:
(1)標題項目
1.納稅人期間:指納稅人取得生產經營應納個人所得稅的期間,應填寫具體起止日期。
(2)表格中的信息欄
1.投資人信息欄:填寫個體工商戶業主、承包人、承租人、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夥企業合夥人的相關信息。
(1)名稱:填寫納稅人名稱。在中國無住所的個人,應當用中文和外文填寫姓名。
(2)身份證件類型:填寫能夠識別納稅人唯壹身份的有效證照名稱。
(1)在中國境內有住所的個人,填寫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等證件的姓名。
②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填寫護照、港澳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及其他證照的姓名。
(3)身份證號碼:填寫納稅人身份證上的號碼。
(4)國籍(地區):填寫納稅人的國籍或地區。
(5)納稅人識別號:由在中國無住所的個人填寫。有住所的個人不填寫。填寫稅務機關給的18納稅人識別號。如果不是稅務機關給的,就不填。
稅務機關將18納稅人識別號賦予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作為其唯壹識別號,由主管稅務機關在納稅人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首次涉稅事項時或扣繳義務人辦理納稅人首次扣繳申報時給予。
2.被投資單位信息欄:
(1)名稱:填寫稅務機關出具的被投資公司稅務登記證上載明的被投資公司全稱。
(2)納稅人識別號:填寫稅務機關核發的被投資單位稅務登記證的編號代碼。
(3)征收方式:根據稅務機關批準的征收方式,在相應的方框內打“√”。
(4)類型:納稅人根據自身情況在相應欄內打“√”。
(3)填寫表格中的線條
1.1行“本期總收益”:填寫投資單位本期取得的總收益。
2.第2行“本期成本費用合計”:填寫投資單位本期發生的各項成本、費用和稅金。
3.第3行“本期利潤總額”:根據有關欄目計算。第3行=第65438行+0-第2行
4.第4行“分配比例”:納稅人為合夥企業合夥人的,填寫此欄;其余部分留空。分配比例根據合夥企業分配方案中規定的合夥人比例填寫;如果沒有,就平均分配。
5.第5行“應納稅所得額”:根據不同的征收方式填寫。
l審計收集
(1)合夥企業合夥人以外的納稅人。
①根據本期實際計算,5號線= 6號線= 3號線。
②按照上年應納稅所得額的1/12或1/4計算,第5行=第7行。
(2)合夥夥伴
①根據本期實際計算,5號線= 6號線= 3號線×4號線。
②按照上年應納稅所得額的1/12或1/4計算,第5行=第7行。
l批準的集合
(1)合夥企業合夥人以外的納稅人。
(壹)稅務機關通過核定應稅所得率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
第5行=第65438行+0 ×第8行
Or =第2行÷(1-第8行)×第8行
②采用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方法確定應納稅所得額的,第5行=第9行。
(2)合夥夥伴
(壹)稅務機關通過核定應稅所得率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
第5行=第65438行+0×第8行×第4行
Or =號線÷(1-8號線)×8號線×4號線
②采用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方法確定應納稅所得額的,第5行=第9行×第4行。
6.10行“按上述內容折算的年應納稅所得額”:根據相關欄目計算。
第10行=第9行×12個月(或4個季度)
7.11行的“稅率”和12行的“速算扣除”:根據稅法第三條的規定,檢索10行計算的金額。
8.13行“本期預繳稅金”:根據相關欄目計算。
13行=(10行×11-12行)÷12個月(或4個季度)
9.14行“減免稅”是指按照稅法規定可以減免稅的稅額。
10.15行“本期實際應納稅額”:根據相關欄目計算。
15行= 13行-14行
11.稅務機關采用核定稅額方式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應在15行“本期實際應納稅額”欄中直接填寫核定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