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點擊進入,在公眾號下方的菜單欄中點擊“我要辦”-“社保費辦理”;
然後點擊進入,然後點擊進入,選擇“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或“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
然後選擇地市,點擊“繳費”;
然後進入,完善個人信息即可進行醫保繳費辦理
醫療保險壹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壹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壹定的經濟補償。
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實施集聚了單位和社會成員的經濟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資助,可以使患病的社會成員從社會獲得必要的物資幫助,減輕醫療費用負擔,防止患病的社會成員“因病致貧”。
2019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並實施的意見》,2019年底前實現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並實施。
2019年11月,安徽首批422個病種及支付方式公布,從2020年1月1日起,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群眾在省屬18家醫院就醫時,將有統壹的支付標準。
醫療保險具有社會保險的強制性、互濟性、社會性等基本特征。 因此,醫療保險制度通常由國家立法,強制實施,建立基金制度,費用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同繳納,醫療保險金由醫療保險機構支付,以解決勞動者因患病或受傷害帶來的醫療風險。 截至2022年10月,已有2860種藥品進入國家醫保目錄,國內67%的已上市罕見病用藥都在其中。10年間,中國醫保參保人數從5.4億增加到13.6億。
法律依據:
《醫療保險法》第四章 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二十七條 依照本條例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用人單位的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二十八條 個人帳戶用於支付統籌基金支付範圍之外的醫療費;個人帳戶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負。
第二十九條 嚴重疾病住院治療的醫療費,按下列辦法支付:
(壹)起付標準原則上控制在市、縣、自治縣從業人員上年度年社會平均工資的9%—11%。
(二)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制在市、縣、自治縣從業人員上年度年社會平均工資的3—5倍。
(三)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主要由統籌基金支付,個人負擔壹定比例。對退休人員負擔醫療費的比例,給予適當照顧。
嚴重疾病的範圍,起付標準、最高支付限額的具體標準,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醫療費的分擔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確定。
第三十條 起付標準以下、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第三十壹條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和乙類目錄的藥品,其個人自付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