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為籌集資金,保障協會正常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省民政廳《關於調整社會團體會費政策的通知》(湘民發〔2004〕26號)和協會章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協會會費的收取由協會秘書處具體實施。
第三條本協會會費標準分為五個等級,具體如下:
普通會員:800元-2000元/年。
主管單位:1400元-3000元/年
執行董事:2000元-5000元/年。
副董事長單位:1萬-4萬/年
單身董事:2-6萬/年
第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減繳或者免征會費:
1.擔任董事長或副董事長的單位,同時擔任執行董事和董事的,不再收取其擔任執行董事和董事的會費;
2.免收政府行政機關(單位或部門)和學校的會費;
3.事業單位會費酌情減免;
4.其他可以減征或者免征的情形。
第五條收取會費的時間、數額和票據
1.會費在每年的第壹季度支付。單位新會員應先繳納當年全額會費,然後按年繳納;
2.根據互聯網行業發展情況和協會活動需要,協會秘書處可以在本辦法第壹條會費標準範圍內確定年度會費數額;
3.會費的收取嚴格使用社會組織的收據或稅務發票;
第六條會費的使用和監督
1.會費主要用於按照章程規定開展的業務活動和協會的日常開支,不得挪作他用;
2.會費應接受主管部門、協會登記管理部門和財稅部門的監督檢查;
3.會費由會員代表大會審查。
第七條協會接受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合法捐贈和贊助活動。
第八條本辦法由湖南省互聯網協會常務理事會負責解釋和修訂。本辦法經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並按規定備案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