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退役軍人憑《優待證》可在我國鐵路、公路、機場、景區、博物館、紀念館等文物保護單位享受優先服務。
2.退役士兵憑“優待證”可在國內醫療機構享受優先掛號和就醫服務,醫院也會為退役士兵提供專門的服務通道;
3.退役軍人憑“優惠卡”可在國內各遊樂場所、旅遊景點、各大博物館享受減免門票的優惠;
4.在國內私營企業的旅遊景點、博物館、紀念館等場所,對持“優待證”的退伍軍人給予優先優惠,以緩解部分退伍軍人的生活壓力。
2.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予受理申請: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被開除黨籍或者公職的;其他嚴重損害優撫對象身份和榮譽的。
最讓退役士兵高興的是優待證的發放。有的退休同誌拿到了全新的優待證,有的退休同誌優待證可能還在路上,很快就能拿到。收到優待證的同誌發現,信中封裝的優待證上還有壹句話:感謝您為國防和軍隊建設以及社會主義建設所做的貢獻!向妳致以崇高的敬意!
法律依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四條。全社會應當尊重和優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有義務接收和安置退役士兵。在招收或聘用工作人員時,同等條件下應優先招收和聘用退役士兵。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職位的退役士兵,其在部隊的現役經歷視同基層工作經歷。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單位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