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所稱公共租賃住房,是指人民政府向符合條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提供的具有政策支持、限定邢弢面積和租金標準的保障性住房。
湖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壹條
為完善我市住房保障體系,改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居住條件,規範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根據《關於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建保[2010]87號)和《關於印發〈關於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靳鑒[
湖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市周邊六區、四區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的規劃、建設、租賃、使用、管理和監督。
湖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三條
市國土房管局是本市公共租賃住房的主管部門,負責研究制定公共租賃住房發展規劃、年度建設任務和相關政策,並對本市公共租賃住房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市發改委、市建設交通委、市規劃局、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民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局、市工商局、市監察局、湖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局、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公共租賃住房的相關管理和監督工作。
通過招拍掛方式確定的公共租賃住房,由企業負責籌集、建設和運營。
人民政府投資並使用住房公積金建設公共租賃住房,由市公共租賃住房主管部門指定的政府非營利性專門機構負責公共租賃住房的籌集、建設、運營、融資和還款。那麽,以上關於湖州市公租房管理辦法的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