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出讓金:按評估價補繳20%-50%(各地規定不同);
2、營業稅:5.4%;
3、契稅:3%;
4、土地增值稅:3.5%;
5、印花稅:房款的0.05%;
6、權屬登記費及取證費:壹般情況是在200元內;
7、測繪費:1.36元/平方米;
8、交易費:3元/平方米。
劃撥地的房產權屬:
1、劃撥地的定義:指政府將國有土地無償或者以低於市場價格提供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
2、產權性質:劃撥地上的房產通常屬於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權,使用者擁有房屋的所有權,但土地使用權屬於國家;
3、使用限制:劃撥地的房產可能存在壹定的使用和轉讓限制,如用途限制、轉讓年限限制等;
4、轉換可能性:在壹些情況下,劃撥土地使用權可以通過繳納土地出讓金等方式轉換為出讓土地使用權;
5、過戶條件:過戶時需滿足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包括但不限於產權證明、土地使用證明、繳納相關稅費等。
綜上所述,劃撥地的房子過戶需要交的稅費包括土地出讓金、營業稅、契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以及權屬登記費、取證費、測繪費和交易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契稅法》
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稅的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依照前款規定的程序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住房的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