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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稅下月開征個人交不交環保稅?

12月29日消息,2018年1月1日,中國第壹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單行稅法——《環境保護稅法》將正式實施,這也意味著施行了近40年的排汙收費制度將退出歷史舞臺。

普通居民是否要繳環保稅?各地征收標準是否壹樣?“費改稅”會給企業帶來哪些變化?對此我們進行梳理解讀。

個人要不要繳環保稅?

《環境保護稅法》規定,在中華人民***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汙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為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環境保護稅。

也就是說,普通居民沒有被列入征稅範圍,不用繳納環保稅。據地方媒體報道,河北、江西、安徽等地稅務部門有關負責人均明確表示,居民個人不繳納環境保護稅。

什麽時候開始繳稅?

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環境保護稅第壹個征收期在明年4月份左右,不是說1月1日之後就開始申報納稅。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環境保護稅“按月計算,按季度申報”,申報期與具體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是兩回事。

施正文說,計稅是從1月1日開始,但申報是從4月1日到15日,在這半個月時間內,企業要去申報納稅。

對哪些汙染物征稅?

《環境保護稅法》明確,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被列為應稅汙染物。

應稅大氣汙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壹氧化碳、氯氣等,應稅水汙染物包括總汞、總鎘、總鉛、石油類、動植物油、甲醛等。

值得註意的是,根據環保稅法所附《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噪聲指工業噪聲。這意味著,建築施工噪聲和交通運輸噪聲等沒有被納入征收範圍。

根據《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環境噪聲,是指在工業生產、建築施工、交通運輸和社會生活中所產生的幹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其中,工業噪聲,是指在工業生產活動中使用固定的設備時產生的幹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建築施工噪聲,是指在建築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幹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具體繳多少?

根據《環境保護稅法》,環境保護稅稅額既有上限,又有下限。大氣汙染物的稅額幅度為每汙染當量1.2元至12元,水汙染物的稅額幅度為每汙染當量1.4元至14元。

汙染當量,是指根據汙染物或者汙染排放活動對環境的有害程度以及處理的技術經濟性,衡量不同汙染物對環境汙染的綜合性指標或者計量單位。

如,工業噪聲方面,超標分貝不同,每月征收的稅額也不壹樣。例如,超標1-3分貝,每月350元,超標16分貝以上,每月11200元。

各地繳稅標準壹樣嗎?

根據《環境保護稅法》,各省份在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的具體適用稅額上有壹定的自由裁量權。也就是說,各地的具體繳稅標準可能會不壹樣。

“這相當於給了地方較大的裁量權,”施正文說,“《環境保護稅法》提到了三個因素,即本地區環境承載能力、汙染物排放現狀和經濟社會生態發展目標要求,地方根據這三個因素來確定具體適用的稅額,不同省份之間差距很大。”

其中,京津冀和周邊省份普遍對大氣汙染物和水汙染物確定了較高的稅額。北京市應稅大氣汙染物適用稅額為每汙染當量12元,應稅水汙染物適用稅額為每汙染當量14元,均按《環境保護稅法》規定的稅額幅度上限執行。

會不會增加企業負擔?

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向中新網記者表示,環境保護稅是環保部、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同推進的,按照“稅費平移”的標準,把過去的排汙費直接轉為環保稅。當然,政策的設計總體來講不以收錢為目的,主要是為了刺激環境保護意識、提振環境保護的自覺性。

環境保護部法規司負責人介紹,通過排汙費改環保稅,有利於提高執法剛性,減少地方政府幹預,內化環境成本。環境保護稅按排放量征收,多排多繳,少排少繳,有利於促進企業提升環保水平,減少汙染物排放量。

環境保護稅歸地方還是中央?

12月27日,國務院印發《關於環境保護稅收入歸屬問題的通知》,明確環境保護稅為地方收入。

通知指出,為促進各地保護和改善環境、增加環境保護投入,國務院決定,環境保護稅全部作為地方收入。

現行的排汙費是實行中央和地方1:9分成。財政部稅政司司長王建凡此前指出,考慮到地方政府承擔主要汙染治理責任,為了調動地方的積極性,擬將環保稅全部作為地方收入,中央不再參與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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