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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從業考試輔導:稅務登記的概念

稅務管理是指稅收征收管理機關為了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制度,加強稅收工作,協調征稅關系而開展的壹項有目的的活動。稅務管理是稅收征收管理的重要內容,是稅款征收的前提和基礎性工作。

稅務管理主要包括稅務登記、賬簿和憑證管理、納稅申報等方面的管理。

壹、稅務登記

(壹)稅務登記的概念

稅務登記是稅務機關依據稅法規定,對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登記管理的壹項法定制度,也是納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法定手續。稅務登記包括:開業登記,變更登記,停業、復業登記,註銷登記,外出經營報驗登記等。

稅務登記是整個稅收征收管理的起點。稅務登記的作用在於掌握納稅人的基本情況和稅源分布情況。從稅務登記開始,納稅人進入到稅務管理的視野,納稅人的身份及征納雙方的法律關系得到了確認。

(二)稅務登記範圍

《稅務登記管理辦法》規定,凡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稅收入、應稅財產或應稅行為的各類納稅人,均應當依照《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稅務登記。

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均應辦理稅務登記。前款規定以外的納稅人,除國家機關、個人和無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流動性農村小商販外,也應當辦理稅務登記。

根據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扣繳義務人應當在發生扣繳義務時,到稅務機關申報登記,領取扣繳稅款憑證。

例1下崗女工王某開辦了壹個商品經銷部,按規定享有壹定期限的免稅優惠。她認為,既然免稅就不需要辦理稅務登記。分析王某的觀點是否正確。

解答王某的觀點不正確。根據我國稅法的有關規定,凡是從事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均應當辦理稅務登記。

(三)稅務登記種類

稅務登記種類包括:設立(開業)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停業、復業登記;外出經營報驗登記;註銷登記。

1.設立稅務登記。設立稅務登記是指納稅人依法成立並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後,為確認其納稅人的身份,納入國家稅務管理體系而到稅務機關進行的登記。

(1)辦理設立稅務登記的地點。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向生產、經營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稅務登記地點發生爭議的,由其***同的上級稅務機關指定管轄。

(2)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的時限要求。

①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領取工商營業執照(含臨時工商營業執照)的,應當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之Fl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稅務登記證及副本(納稅人領取臨時工商營業執照的,稅務機關核發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②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未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但經有關部門批準設立的,應當自有關部門批準設立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③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未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也未經有關部門批準設立的,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④有獨立的生產經營權、在財務上獨立核算並定期向發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費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應當自承包承租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其承包承租業務發生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⑤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外出經營,自其在同壹縣(市)實際經營或提供勞務之日起,在連續的12個月內累計超過180天的,應當自期滿之日起30日內,向生產、經營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⑥境外企業在中國境內承包建築、安裝、裝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勞務的,應當自項目合同或協議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項目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⑦上述條款之外的其他納稅人,除國家機關、個人和無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流動性農村小商販外,均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納稅義務發生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3)申報辦理稅務登記需提供的證件和資料。納稅人在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時,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向稅務機關如實提供以下證壹件和資料:

①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

②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

③組織機構統壹代碼證書;

④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業主的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合法證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關證件、資料,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確定。

納稅人在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時,應當如實填寫稅務登記表。

稅務登記表的主要內容包括.:

①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業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合法證件的號碼;

②住所、經營地點;

③登記類型;

④核算方式;

⑤生產經營方式;

⑥生產經營範圍;

⑦註冊資金(資本)、投資總額;

⑧生產經營期限;

⑨財務負責人、聯系電話;

⑩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有關事項。

納稅人提交的證件和資料齊全且稅務登記表的填寫內容符合規定的,稅務機關應及時發放稅務登記證件。納稅人提交的證件和資料不齊全或稅務登記表的填寫內容不符合規定的,稅務機關應當場通知其補正或重新填報。納稅人提交的證件和資料明顯有疑點的,稅務機關應進行實地調查,核實後予以發放稅務登記證件。

稅務登記證件的主要內容包括:納稅人名稱、稅務登記代碼、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生產經營地址、登記類型、核算方式、生產經營範圍(主營、兼營)、發證日期、證件有效期等。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持稅務登記證件,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和其他存款賬戶,並將其全部賬號向稅務機關報告。

已辦理稅務登記的扣繳義務人應當自扣繳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稅務登記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扣繳稅款登記。稅務機關在其稅務登記證件上登記扣繳稅款事項,稅務機關不再發給扣繳稅款登記證件。

根據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不辦理稅務登記的扣繳義務人,應當自扣繳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扣繳稅款登記。稅務機關核發扣繳稅款登記證件。

2.變更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是指納稅人辦理設立稅務登記後,因登記內容發生變化,需要對原有登記內容進行更改,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的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的主要目的在於及時掌握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情況,減少稅款的流失。

納稅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原稅務登記機關如實提供下列有關證件、資料,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1)工商登記變更表及工商營業執照;

(2)納稅人變更登記內容的有關證明文件;

(3)稅務機關發放的原稅務登記證件(登記證正、副本和登記表等);

(4)其他有關資料。考試大與妳同行

納稅人按照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其變更登記的內容與工商登記內容無關的,應當自稅務登記內容實際發生變化之日起30日內,或者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宣布變更之日起30日內,持下列有關證件到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1)納稅人變更登記內容的有關證明文件;

(2)稅務機關發放的原稅務登記證件(登記證正、副本和稅務登記表等);

(3)其他有關資料。

納稅人提交的有關變更登記的證件、資料齊全的,應如實填寫稅務登記變更表,經稅務機關審核,符合規定的,稅務機關應予以受理;不符合規定的,稅務機關應通知其補正。

稅務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審核辦理變更稅務登記。納稅人稅務登記表和稅務登記證中的內容都發生變更的,稅務機關按變更後的內容重新核發稅務登記證件。納稅人稅務登記表的內容發生變更而稅務登記證中的內容未發生變更的,稅務機關不重新核發稅務登記證件。

3.停業、復業登記。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經確定實行定期定額征收方式的,其在營業執照核準的經營期限內需要停業的,應當在停業前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停業登記。納稅人的停業期限不得超過壹年。

納稅人在申報辦理停業登記時,應如實填寫停業申請登記表,說明停業理由、停業期限、停業前的納稅情況和發票的領、用、存情況,並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罰款。稅務機關應收存其稅務登記證件及副本、發票領購簿、未使用完的發票和其他稅務證件。

納稅人應當於恢復生產經營之前,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復業登記,如實填寫《停、復業報告書》,領回並啟用稅務登記證件、發票領購簿及其停業前領購的發票。考試大助妳成功

納稅人停業期滿不能及時恢復生產經營的,應當在停業期滿前向稅務機關提出延長停業登記申請,並如實填寫《停、復業報告書》。

納稅人在停業期間發生納稅義務的,應當按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申報繳納稅款。

4.外出經營報驗登記。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向所在地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實行壹地壹證原則,即納稅人每到壹縣(市)都要開具壹份《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應當持稅務登記副本和所在地稅務機關開具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向營業地稅務機關報驗登記,接受稅務管理。

納稅人外出經營活動結束,應當向經營地稅務機關填報《外出經營活動情況申請表》,按規定結清稅款、繳銷未使用完的發票。並由經營地稅務機關在《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上註明納稅人的經營、納稅及發票使用情況,在《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有效期滿10Et內,回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繳銷手續。

5.註銷稅務登記。註銷稅務登記是指納稅人由於法定的原因終止納稅義務時,向原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的取消稅務登記的手續。辦理註銷稅務登記後,該當事人不再接受原稅務機關的管理。

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註銷登記前,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註銷稅務登記;按照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註冊登記的,應當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宣告終止之日起l5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註銷稅務登記。考試大為妳加油

納稅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被其他機關予以撤銷登記的,應當自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者被撤銷登記之日起5日內,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註銷稅務登記。

納稅人因住所、經營地點變動,涉及改變稅務登記機關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申請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登記前或者住所、經營地點變動前,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註銷稅務登記,並在30日內向遷達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境外企業在中國境內承包建築、安裝、裝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勞務的,應當在項目完工、離開中國前l5日內,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註銷稅務登記。考試大伴妳同行

納稅人辦理註銷稅務登記前,應當向稅務機關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和資料,結清應納稅款、多退(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繳銷發票、稅務登記證件和其他稅務證件,經稅務機關核準後,辦理註銷稅務登記手續。

例2李某在北京市朝陽區設立了A個人獨資企業,其住所即為其經營地點。後根據經營情況,李某將企業搬至北京市豐臺區。分析李某要辦理何種稅務登記。

解答已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因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應辦理變更稅務登記;但若納稅人因住所、經營地點發生變動,涉及改變稅務登記機關的,應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註銷稅務登記,並自註銷稅務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遷達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所以,李某應先到北京市朝陽區稅務局辦理註銷登記,再到北京市豐臺區稅務局辦理設立稅務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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