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會計,就是將企業各種有用的經濟業務統壹為貨幣單位,通過記賬、核算、報銷等壹系列程序,提供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經濟信息。
會計是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運用特殊方法,連續、系統、全面地反映和監督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經濟組織的經濟活動的經濟管理活動。具體來說,會計是對某壹主體的經濟活動進行核算和監督,並向相關方提供會計信息。
會計是由財政部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壹組織,全國統壹組織、統壹考試時間、統壹考試大綱、統壹考試命題、統壹資格標準的考試制度。
會計等級:
會計職稱分為初級會計職稱、中級會計職稱和高級會計職稱。通過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者,授予人事部、財政部統壹印制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全國有效。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備的原則,擇優選拔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人員。
初級會計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壹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才能取得初級資格證書。
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經濟法。參加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才有機會取得中級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高級會計職稱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參加高級資格考試並達到國家資格標準者,在“全國會計從業資格評價網”自行下載打印考試成績單,3年內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