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不斷提高稅務代理從業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造就和培養壹批適應稅務代理事業發展的高素質人才,特制定如下學習制度:
壹、
學歷教育
1、事務所鼓勵員工參加學歷教育。
2、凡參加學歷教育的員工,原則上要求利用業余時間非脫產形式進行。要求學習的員工應選擇對口專業,由本人提出申請,報所領導批準。面授輔導、考前復習、考試時間與工作時間有沖突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先以假期沖抵,超過部分按事假處理。學習費用平時由員工自付,畢業後憑畢業證書由事務所給予壹次性獎勵或報銷相關費用,獎勵標準由事務所根據自身經濟狀況確定。
3、事務所根據業務發展需要,選送員工到高等院校進修深造,照發基本工資、報銷相關學習費用。員工個人要求脫產學習的,經所領導批準,作停薪留職處理,費用自負。
4、員工未經所領導同意自行報考或參加專業不對口的業余學歷教育,占用工作時間作事假處理,學習費用自理。
二、
執業資格和職稱考試
1、
事務所鼓勵符合報考條件的員工參加註冊稅務師、註冊會計師等執業資格和相關專業職稱考試。
2、 執業資格、職稱考試和考前輔導培訓時間作出勤處理,考前給壹定的復習時間。
3、 凡考試合格的員工,報名費、考務費、差旅費、住宿費等給予定額報銷,事務所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
三、
後續教育培訓
事務所應認真貫徹執行《註冊稅務師後續教育培訓暫行辦法》,分期分批安排註冊稅務師,相關費用應予以報銷。回所後註冊稅務師應向所領導匯報學習收獲,並對全所員工輔導傳達。
四、
政治、業務學習
1、
學習時間。每月應不少於1天進行政治、業務學習。
2、
學習內容。政治方面,主要學習中央、省、市有關會議、文件精神;業務方面,主要學習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及相關法律知識等。
3、
學習方法。平時利用業余時間分散學習,學習日組織集中學習,采用傳達文件、上課、聯系實際討論等方式。
4、
組織考試。采用閉卷或開卷兩種方式,獨立完成,考試成績可作為員工年度考核的依據之壹。
5、
學習要求。學習日壹般不安排業務工作,全體員工積極參加,集中思想,集中精力,勤學勤思考,聯系實際認真學習討論。
所長辦公會議制度
為了提高議事決策的民主性,科學性和正確性,從本行業實際情況出發,特建立所長辦公會議制度。
壹、參加人員
所領導及各部門(分支機構)負責人。
二、
會議內容
1、 研究貫徹執行股東大會(合夥人)、董事會的各種決定,決議;
2、 匯報交流日常行政管理和業務開展情況和進度,安排部署業務工作計劃;
3、 研究提出工作人員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方案;
4、 研究提出對工作人員實行獎懲的意見;
5、 研究解決執業過程中發生或遇到的各種情況、問題,協調解決內外部各種矛盾;
6、 研究決定業務拓展方案和實施方法;
7、 其他重要問題。
三、
議事原則及其他
1、 會議按民主集中制原則,由主持人根據多數與會者意見集中決定相關事項。
2、 會議壹般每月召開壹次,由所長(或所長授權指定的其他人)主持,特殊情況即時召開。
3、 會議應有專人作記錄,以供備查。
稅務代理從業人員文明服務用語和服務禁語
壹、文明服務用語:
1、 請;
2、 您好,請坐;
3、 請稍等;
4、 請多提意見;
5、 對不起;
6、 麻煩妳;
7、 謝謝;
8、 沒關系;
9、 再見,歡迎下次光臨;
10、請問辦理什麽事;
11、對不起,讓妳久等了;
12、對不起,麻煩妳跑了幾趟;
13、妳的XX項目填寫有誤,請重填壹下,謝謝;
14、對不起,電腦出故障,請稍等;
15、很報歉,由於XX原因,妳要求辦的事暫無法解決,請見諒;
16、對不起,妳要辦的事還需要補充XX資料,麻煩妳補壹下,謝謝合作。
二、服務禁語:
1、 我不知道;
2、 我不清楚;
3、 不歸我管;
4、 不是給妳說了嗎?怎麽還問;
5、 沒看見我正忙著嗎?
6、 急什麽,等著;
7、 電腦故障,不能辦理;
8、 我解決不了;
9、 不是這裏的,到那邊去;
10、誰叫妳這麽晚,明天再來;
11、怎麽這麽遲,都下班了;
12、有意見找領導去;
13、我的態度就這樣,妳能怎麽樣;
14、我沒空;
15、還沒上班。
註冊稅務師獎懲制度
第壹條為規範稅務代理行為,發揮註冊稅務師在稅務代理活動中的作用,
明確註冊稅務師的職責,提高其從事稅務代理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根據《註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事務所可從本單位“事業發展基金”中提取壹定比例資金作為註冊稅務師獎勵基金。
第三條註冊稅務師凡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將酌情給予嘉獎:
1、 對改革事務所經營管理,開拓業務渠道,提高執業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2、 在對外服務和具體執業中,創造優異成績者。
第四條註冊稅務師凡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將酌情給予獎勵:
1、 在對外接待和工作中,服務(工作)態度良好,為事務所在社會上創造極佳影響者;
2、 發現質量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質量事故發生者;
3、 提出合理化建議,並經實踐有顯著成效者。
第五條註冊稅務師未按照委托代理協議書的規定進行代理或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代理活動受到縣及縣以上稅務行政機關有關規定外罰的,事務所應即暫停執業並及時報告省註冊稅務師管理中心作相應處理。
第六條註冊稅務師從事稅務代理活動,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懲處並由事務所給予開除處分。
稅務師事務所檔案管理制度
第壹章
總則
第壹條 為加強稅務代理的檔案管理,提高代理工作質量和辦事效率,防範執業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檔案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稅務師事務所檔案是指事務所在工作中形成的各類稅務代理工作底稿、各類涉稅文書;業務活動的錄像、錄音、照片等資料及其他檔案,如事務所的帳冊等會計資料各類出版社以及各級稅務機關編印的稅收政策法規匯編圖書資料等。
第三條 本制度所指的檔案管理是對上述各類檔案資料的分類編號、整理、歸集、查閱使用所作出的具體規定。
第四條 檔案的所有權屬稅務師事務所。對檔案的調閱必須經過事務所有關人員批準,按規定辦理調閱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