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條件、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的國內外人才,可以來天津定居:
1,有教養的人才。包括:普通高校畢業生,全日制本科生壹般不超過40周歲(有無學位證),碩士研究生壹般只有45周歲;博士研究生不限年齡。
2.合格的人才。包括:取得副職及以上職稱資格的人員;具有國內外精算師、特許金融分析師(CFA)、金融風險管理師(FRM)、註冊會計師、註冊稅務師、註冊建築師、註冊勘察設計工程師、註冊資產評估師、律師等專業資格。
3.技能型人才。包括:在本市用人單位就業,高等職業院校畢業,或中等職業學校畢業並工作1年,具有職業資格且年齡不超過35周歲;具有技師職業資格,年齡不超過40周歲;具有技師職業資格,年齡不超過50歲。
4.急需人才。人工智能、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新壹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數字創意、航空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龍頭企業急需的人才由企業確定。各區人才辦負責組織本區龍頭企業資格認定並公布龍頭企業名單。
辦理落戶、搬遷手續,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1.學術人才: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戶口本、薛鑫。需要com備案表和學位報告。
2.合格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證、職稱或資格證書。
3.技能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證、職業資格證書和學歷證書、在津勞動合同或社保繳納證明。
4.急需人才:需要提供居民身份證和所在區人才辦出具的急需人才證明。除上述材料外,引進人才還應根據本辦法第二條所選地點提供相應材料:
本人或配偶名下的產權房落戶的,提供本人或配偶的合法產權證。
在單位集體戶落戶的,提供單位集體戶首頁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在市、區集體人才戶落戶的,無需提供集體人才戶的相關材料,直接辦理落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