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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要和會議記錄的區別

會議紀要和會議記錄的區別就是會議記錄是用於記載會議情況、會議報告、會議討論、會議決定等內容的書面文字材料,是會議情況的真實反映,會議紀要是用於記載和傳達會議情況和議定事項的公文。

不論會議規模大小,凡屬正式會議都要作會議記錄。這是領導者、管理層對自己所討論的工作和所形成的決策負責的表現,是對後人和歷史負責的表現。會議紀要的制發是有選擇的,通常只有大中型會議和比較重要的會議,特別是在形成了會議精神並有決定事項時,才有必要制發會議紀要。

會議紀要主要用於向上級匯報會議情況,以便及時得到指導。用於會後在相應的範圍內指導工作,解決問題,作為檢查貫徹會議精神的重要依據。同時,壹些重要會議的紀要,可以作為指導性文件下達或者登報宣傳,因而這類會議紀要具有正式公文的效力,可以作為領導和推動工作的重要工具。

會議紀要和會議記錄的作用

會議記錄是壹種原始的記錄材料,不屬於公文。會議記錄不允許公開發布,只是作為資料和憑證,有條件地供需要者查閱利用,起到文獻資料的作用。其載體是會議記錄簿,可根據單位的大小或會議的要求來設置,沒有統壹的規定,既可以是會議記錄簿,也可以保存影像資料。

會議紀要是壹種法定的公務文書,壹經下發,便對有關單位和人員產生指導作用以及行政約束力。其載體是文件,必須用正式文件的版頭形式來發布。會議紀要有壹套固定的公文制作處理程序,這充分體現了會議紀要制作與使用的嚴肅性和規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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