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記表;
2.身份證(兩面復印在同壹張紙上);
3.戶口本(戶口本首頁和個人頁復印在同壹張紙上);
4 .教師資格證(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筆試科目合格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或資格證書);
5.2020年普通教育全日制畢業生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未出具證書的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非2020屆畢業生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具有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的申請人,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原件並加蓋公章;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或在Xuexin.com、Degree.com打印並通過手機現場核對的教育部學籍在線核查報告);
6.專業技術職稱證書或文件(有職稱人員提供);
7.隨軍家屬需提供配偶所在單位政治工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隨軍家屬報告單、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由廈門警備區政治工作辦公室審核,出具書面證明材料;
8 .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供)
9.配偶的本市戶籍證明(符合中學小學崗位第六條,本人非廈門戶籍的);
10.崗位資格要求的其他材料;
11.申請承諾書(資格審查合格後當場填寫)。
12.福建教育考試考生健康申明卡和安全考試承諾書。
13.ⅳ類考生須在考前7天內提供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
“四類考生”是:(1)來自高中風險地區或有國外居住史、從國外回國、有與外國人接觸史或有疑似癥狀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體溫異常的考生。(2)考前14天有被隔離或已被隔離且未在居住地做核酸檢測的考生。(3)***具有上述情況的家庭成員相同的考生。(4)考前已工作(實習)14天的考生屬於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公共場所服務人員、口岸檢疫人員、公共交通駕駛員、鐵路航空乘務人員。
14.報考職業學校專業教師崗位的考生,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1)工作經歷:提供單位書面證明、勞動合同、社保繳納記錄等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材料;
(2)報考崗位所需的職業資格或證書:人社部門出具的崗位所需的相關證書或文件(崗位條件有要求的需提供);
(3)本人參加競賽或指導學生獲得獲獎證書(崗位條件要求);
根據《廈門市2020年中小學幼兒園職業學校公開招聘教師補充公告》,2020年,廈門將實行“先上崗,後考證”的階段性措施。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可不提供第四條中的材料。
註:各地略有不同,以報考地相關公告為準。
面試公告匯總直接入口:2020福建教師招聘面試公告匯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