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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企業存貨盤存制度和企業貨物出入庫制度

存貨管理制度

壹、 總 則

1. 為加強公司存貨管理,規範存貨的出入庫與結算流程,提高流動資產的使用效益,特制訂本制度。

2. 本制度是公司經營管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適用於公司各部門、分部。

二、 存貨管理範圍

本制度規範的存貨範圍包括原材料、燃料、輔助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半成品、在產品和產成品。

三、 入庫管理

1. 物資采購應依據采購計劃合理安排采購進度,防止因盲目采購而導庫存積壓。

2. 外購物料入庫時,由倉庫保管員與質檢員按購貨合同核對供貨方名稱、物資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重量、單價、金額,由倉庫保管員開具“入庫單”,由倉庫保管員、質檢員、交貨人和承運人簽字確認。

3. 退貨入庫時,須附經批準的退貨申請單,倉庫保管員重新填寫“入庫單”,填寫退貨方名稱、入庫時間、物資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重量、單價、金額、交貨人、承運人和驗收入庫人。

4. 月末,已領用但尚未耗用完的物資(包括殘余料),應及時退回倉庫。如果是下批生產仍要用的物資,其物資實體可不退回倉庫,但應辦理退料入庫或紅字出庫手續,待下月月初重新開具“出庫單”。

5. 公司產成品入庫,成品須附有質檢部的質檢記錄,倉庫保管員清點實物數量/重量、規格、品種、質量,並填寫成品“入庫單”,質檢員、保管員和承運人均應簽字。

6. 物資入庫後,倉庫保管員應認真履行貨物保管職責,入庫物資壹律登記造冊保管。

7. 以上相關入庫、結算單據各取壹聯傳遞至財務部入賬結算。

四、 出庫管理

1. 生產用物資,由生產部按生產所需於材料會計處辦理“出庫單”手續,對非生產用物資領用人應持領用審批手續,辦理“出庫單”及相關手續,倉庫保管員憑“出庫單”據實發貨。出庫單由倉庫保管員、領受人、承運人核對與出庫實物相符後簽字。出庫單、手續單據各取壹聯傳遞至財務部入賬結算。

2. 物資出庫需憑經批準的領料單,由倉庫保管員核對數量、品名、規格後發料。凡未辦理“出庫單”手續的,壹律不得發貨,嚴禁以白條抵庫。

五、 庫存日常管理

1. 倉庫保管員應做好倉庫的日常環境衛生管理,檢查庫存物資的安全保障情況,消除安全隱患。倉庫保管員工作失責而導致貨物毀損、丟失的,應由其做出賠償。

2. 倉庫必須設置臺賬,每筆物資出入庫,倉庫保管員應及時登記日記賬和物料卡。倉庫賬簿須妥善保管,賬頁應連續記錄,不得撕頁使用。

3. 倉庫保管員發貨應遵循先進先出原則。

4. 倉庫內物資應合理分類,有序擺放,物資的卡片、標示等須清晰、明顯。

5. 存貨應定期盤點。具體參見公司存貨盤點制度。

六、 附 則

1. 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2.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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