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問題研討會紀要
65438+2009年2月65438+2009年4月,建城函[2009]89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房地局(建委):
為加快解決城市房屋建成多年,但不符合房屋產權登記條件等各種原因造成的歷史遺留問題(以下簡稱歷史遺留房屋登記問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房地產市場監管司於2009年6月30日在鄭州組織召開了全國部分城市房地產交易和權屬登記有關問題研討會。來自鄭州、天津、廣州、重慶、長沙、哈爾濱、杭州、合肥、濟南、南昌、南京、沈陽、太原、武漢、Xi安、延吉、石家莊、貴陽等18城市的相關同誌參加了會議。會上,鄭州、天津、廣州等三市介紹了經驗做法,與會同誌就如何解決歷史遺留的房屋登記問題進行了討論。房地產市場監管司司長沈建忠作了總結發言。會議的主要內容總結如下:
壹是穩步推進,工作成效顯著。
會議指出,近年來,房屋產權登記制度逐步健全完善,有效保護了居民合法權益,促進了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同時,各地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歷史遺留的房屋登記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壹是開發建設單位行為不規範,存在建設手續不全、違規超建、未繳納稅費等問題,部分開發建設單位已被註銷。二是房改、企業改制過程中,因原出售單位變更,已按政策出售的房屋尚未辦理產權的。三是舊城改造和城市拆遷過程中,房屋拆遷安置手續不全。四是購房人未及時辦理房屋登記。這些歷史遺留的房屋登記問題,已經成為當地群眾反映強烈、亟待解決的問題之壹。
會議認為,幾年來,各地高度重視解決歷史遺留的房屋登記問題,工作有序開展,成效顯著。據統計,截至2009年6月5438+00,鄭州已有2.4萬人登記了房屋。廣州為1360歷史項目中的912辦理了各項前期手續,涉及5.9萬人。天津解決了歷史遺留的280個項目、976萬平方米的房屋登記問題,涉及107萬戶。重慶解決了歷史遺留的654.38+0268萬平方米的房屋登記問題。南京解決了歷史遺留的3000個房屋登記問題中的2400多個。Xi解決了歷史遺留的1527房屋登記問題,登記面積1336萬平方米。濟南市* * *辦理企業改制重組產權過戶手續1081件,建築面積216萬平方米;為400多個單項工程辦理了房屋登記手續,總建築面積600多萬平方米。沈陽、長沙、武漢分別為2.9萬戶、2.47萬戶、1.39萬戶解決了歷史遺留的住房登記問題。
會議強調,各地通過解決歷史遺留的房屋登記問題,切實維護了群眾的合法權益,得到了社會各界特別是購房人的廣泛贊同;有效緩解了信訪壓力,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積極穩妥地解決了改制企業遺留的房屋登記問題,有效地保證了企業改制工作的順利進行;集中繳納開發企業所欠政府稅費,有效防止了國有資產流失;促進了歷史遺留問題房屋的上市交易,促進了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
二是多措並舉,創造了很多有益的經驗。
會議充分肯定了在推進解決歷史遺留的房屋登記問題方面的壹些好的經驗。
(壹)領導高度重視,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各地高度重視解決歷史遺留的房屋登記問題。鄭州、廣州、天津、Xi、重慶、沈陽、哈爾濱等城市把解決歷史遺留的房屋登記問題作為解決民生問題的重要任務。市政府牽頭,市領導親自掛帥,綜合決策,加強協調,明確工作重點和思路,落實各部門責任,及時研究解決相關重大問題,切實抓好工作落實。廣州市委市政府將解決歷史遺留的房屋登記問題納入2007年向社會鄭重承諾的“66條惠民措施”,提出了2009年底基本解決的工作目標;市政府成立了以常務副市長為組長,市建委、規劃、國土、房管等13部門領導為成員的領導小組,為工作提供了堅強的政治和組織保證。Xi市長親自參與調研,及時增加市長辦公會議議題,下發《Xi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房屋權屬登記工作的通知》及實施方案,要求各區成立專門機構,保證人員和辦公經費,快速有效開展工作。
(2)部門之間的密切合作是工作順利進行的關鍵。解決歷史遺留的房屋登記問題涉及多個部門和環節,工作順利推進的關鍵是各部門思想的高度統壹和通力合作。鄭州市設立聯合辦公服務窗口,集中辦公,實行部門專項聯審,及時高效推進工作。廣州市政府成立了工作組,研討解決疑難問題,建立了部門聯席會議、信息通報、流轉聯審、信息共享等制度。濟南市房管局和國土、規劃、建設委員會聯合成立“清理違法建築和違法建設行為辦公室”,查處無證房屋。各部門根據各自職責,依法追繳費用和查處違法行為,並在《違法建築和違法建設項目聯合審批表》上簽署意見。天津、南京、武漢等地也建立了部門聯動協調的工作機制,確保工作有序推進。
(三)為地方性法規的出臺工作提供法律依據。在解決歷史遺留的房屋登記問題上,各地紛紛出臺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確保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2005年,天津頒布實施《天津市房屋權屬登記條例》,規定:“2002年6月65438+2月31日前應當辦理房屋權屬登記,但因故不能辦理登記的,當事人可以憑房屋權屬來源證明、不予登記理由證明或者不予登記理由說明申請登記”。《條例》的頒布實施,標誌著天津市解決歷史遺留的房屋登記問題走上了法制化軌道。鄭州市政府出臺了《關於處理鄭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權屬登記歷史遺留問題的若幹意見》,為解決歷史遺留的房屋登記問題提供了政策依據。重慶出臺了《關於解決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辦理遺留問題的通知》、《關於辦理不動產登記若幹問題的意見》。市高院發布的《關於在審判工作中適用〈關於處理有關問題的意見〉的通知》(高宇法〔2007〕214號)明確指出,對此類案件提起的行政訴訟案件,可根據案件情況,裁定或判決予以駁回,明確了該文書的法律效力。
(4)積極推進工作機制創新是破解難題的有力舉措。歷史遺留的房屋登記問題,時間跨度長,原因復雜。結合實際,創新思維,多措並舉,是解決問題的有效手段。壹是廣州、天津等地采取先民產權登記的措施,由職能部門負責責令開發企業補辦相關手續和稅費。對拒不補辦的,有關部門不予辦理新項目開發建設手續。在沈陽,“邊辦證邊追責”的做法是由市紀委、公安局、司法局、執法局、法院等相關部門和14部門,對違法問題嚴重的企業追究法定代表人責任。在鄭州、重慶等地,規劃部門負責出具規劃確認函,建設部門負責組織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質量檢測報告,房產部門據此辦理產權登記;二是在房改和企業改制過程中,已出售給個人的房屋未辦理產權登記的,鄭州、長沙等地實行公告確權制度,由房改單位先公告已申請登記的房屋。土地、房屋權屬無爭議的,由房改辦審批並批復,房管部門根據房改辦批復及相關手續辦理房屋登記。濟南市出臺相關措施,完善改制企業歷史遺留的土地、規劃、竣工驗收資料。三是鄭州、南京等地對舊城改造、城市拆遷過程中建設手續不全的拆遷房、安置房的解決辦法進行了細化和明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5)服務與監督相結合是取得實效的重要手段。第壹,強化服務意識。濟南市為改制企業房地產過戶提供上門服務並開通“綠色通道”,免收登記費和交易費。為方便群眾辦證,廣州優化了辦證流程,建立了“協同辦理、內部流轉”的工作機制。民眾只需按要求填寫問卷,國土房管部門會將問卷發放到規劃、建設、工商、消防、公安等部門進行核查,獲取相關信息。群眾無需再次提交上述部門的資料,實現了“壹站式”業務辦理。二是加強監管和處罰。各地高度重視,加大監管和懲處力度。濟南、沈陽等城市結合解決歷史遺留的房屋登記問題,著力整頓房地產市場秩序,規範房地產開發建設行為,從源頭上預防遺留問題。第三,建立長效機制,避免出現新的歷史問題。在天津,相關部門在解決歷史遺留的房屋登記問題的同時,結合交通運輸,建立連鎖機制,確保行政管理的封閉性,避免新的歷史遺留問題。同時,天津、廣州還通過采取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等有效措施,督促開發企業在項目竣工後及時辦理不動產初始登記。此外,長沙、廣州、重慶、鄭州等地積極開展政策宣傳引導,及時在新聞媒體進行專題報道,公開辦理政策和學位,營造了良好的執行氛圍。
三、鞏固成果,繼續推進工作的深入開展。
會議強調,大力推進解決房屋登記歷史遺留問題的工作,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壹是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需要。有些長期遺留下來的問題,被購買者善意取得,已經是事實上的占有。如果長期得不到解決,遺留下來的問題就會成為壹種公害。這幾年全國人大和CPPCC的議案中多次提到這個問題,也有人多次上訪反映這個問題,需要下大力氣解決。二是保持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需要。房地產是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也是關系群眾利益的民生問題。房地產市場要活躍,就要在產權清晰的基礎上,把資產變成資本。只有深化房地產稅制改革,才能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各地要充分認識解決房屋登記歷史遺留問題的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推進這項工作。會議提出了下壹步要重點抓好的幾項工作:
(1)繼續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合作機制。加強領導是解決歷史遺留的房屋登記問題的根本保證。各地要在市政府的統壹領導下,提高認識,從政治和全局的高度,進壹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從切實維護群眾利益的角度,把解決歷史遺留的房屋登記問題作為壹項重要任務來抓。國土、規劃、建設、房管等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共同推進。應當按照便民、利民、利民的原則開展工作。通過成立專門工作小組、采取聯合辦公、實行聯合聽證制度、建立部門信息共享、實行“壹站式”業務辦理等措施,形成部門聯運,確保工作有序推進。
(二)明確工作原則和目標。各地要堅持“尊重歷史、實事求是、民生優先、違法必究”的原則,堅持原則性和靈活性相結合,把依法行政和制度創新相結合,解決眼前問題、建立長效機制,認真做好本地區的普查梳理工作,摸清底數、明確範圍、因地制宜制定工作目標,力爭在“十二五”期間基本解決歷史遺留的房屋登記問題。
(3)制定切實可行的具體政策措施。各地要開展有針對性、創造性的工作。要深入研究、分析和解決本地的困難和問題,堅持突出重點、分類指導,在借鑒其他地方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細化政策、明確措施。壹是對因開發建設單位不規範行為導致無法辦理房屋登記的,實行人民登記與企業繳納稅費相分離,依法進行權利登記與查處違法行為相分離,積極穩妥地進行房屋產權登記。二是對房改、企業改制過程中未辦理個人產權登記的,有關部門要完善相關手續等手段,為購房人辦理房屋登記。三是對舊城改造和城市拆遷中建設手續不全的拆遷房屋和安置房,被拆遷人可持安置(拆遷)協議、房屋來源等證明材料先行申請登記,有關部門負責責成被拆遷人完善相關手續並繳納稅費。
(四)推進長效機制建設。各地要堅持疏堵結合、標本兼治,切實加強制度建設,用制度規範市場,用機制加強監管。要加大市場整治和處罰力度,避免在清理之前違法犯罪。首先,完善相關管理措施,實現行政封閉。通過建章立制,完善房地產開發建設各環節管理,實現房地產開發建設單位從土地征用、規劃審批、建設流程審批、銷售管理、竣工交付等環節管理的有機銜接和閉合,進壹步規範房地產市場行為。二是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通過加快信用體系建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強房地產交易資金監管等。,采用信息系統,依托社會力量,通過巡查、暗訪、網上投訴等渠道,建立立體的市場監管網絡,實現對房地產開發建設行為的日常動態全過程監管。三是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對於違法違規的企業,將被列入“黑名單”,單獨曝光。相關職能部門將聯合采取停止規劃建設、停止商品房預售、停止其他壹切行政許可、稅務檢查等限制性措施,盡可能將問題解決在前期,避免出現新的歷史遺留問題。
(5)註重輿論宣傳和引導。各地要切實加強政務公開,通過開展現場訪談、發放政策宣傳單等多種形式,讓群眾了解相關政策,增加政策透明度;要加強輿論引導,通過電視、網絡、報紙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報道工作開展情況和成效,營造良好的實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