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記《黨章》的人壹定知道,黨章第四十四條 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黨的委員會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
紀檢機關受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雙重領導。
其主要職責:
1、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在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和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中的問題;
2、受理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
3、調查處理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
4、受理國家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不服主管行政機關給予處分決定的申訴,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監察機關履行的其他職責。
監察機關按照國務院的規定,組織協調、檢查指導政務公開和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工作。
紀檢監察工作主要內容是:
1、做好社區黨總支的參謀和助手,協助總支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認真履行紀委的四項職能,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在我社區的貫徹執行情況。
2、協助黨總支采取多種形式,對黨的組織和黨員進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增強黨組織和黨員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拒腐防變的能力,積極開展反腐敗鬥爭。
3、接待、受理黨的組織、黨員和群眾在黨的紀律方面的檢舉、控告、申訴及建議、反映等。
4、檢查、審理黨的組織和黨員違犯黨和國家法律、法規的案件,決定或改變對違紀黨員的處分。
5、維護黨員享有黨章規定的權利和其它合法權益。支持黨組織和黨員同違法亂紀行為和不正之風作鬥爭。
6、授理控告和申訴,授理群眾來信來訪和舉報,維護黨員幹部的民主權利。
7、承辦上級紀委交辦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