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聘原則
(壹)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壹規範,分級負責。
二、招聘崗位計劃
經批準,2021年度合肥市直屬學校新任教師招聘崗位計劃***112名。招聘崗位計劃等信息於3月5日起在合肥教育網(/) 和合肥人事考試網()報名,填報報名信息前須簽署“誠信承諾書”。統壹報名時間為2021年3月12日 8 :00至3月16日16:00,逾期不再報名。報考人員所填信息必須真實無誤。凡因弄虛作假通過資格審查的,壹經查實,即取消考試、錄聘資格。
2.報考人員必須於個人報名後24小時至3月17日12:00前登錄安徽省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報考崗位所屬教育主管部門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於3月17日23:00前通過安徽省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網按規定繳納考試費用,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3.招聘崗位數大於等於10的,最後繳費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應不低於2:1;招聘崗位數小於10的,最後繳費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應不低於3:1,部分緊缺學科與農村偏遠學校、教學點崗位可將開考比例降至2:1。未達到以上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如符合其他崗位條件可以改報其他崗位,時間為3月19日8:00~12:00,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崗位的報考人員沒有改報其他崗位的,可在報名結束後退回所收考試費用。
4.完成網上繳費後,可於3月25日8:00--3月27日18:00從安徽省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網()自行下載並打印筆試準考證。
根據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物價局(財綜〔2013〕256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筆試費用,面試費用按每人80元收取。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統考筆試費用的政策。此類人員報名後,先實行網上確認和網上繳費。3月26日(8:00-11:30,14:30-17:00)到合肥市教育考試院(合肥市廬陽區金寨路322號,聯系電話:0551-62838910)辦理減免筆試考試費用的審核確認手續。辦理減免手續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5.網上報名後臺聯系電話:0551-63643935
(二)筆試
1.筆試時間:2021年3月28日(周日)9:00-11:30《學科專業知識》;14:00-16:00《教育綜合知識》。
2.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報考4縣1市的考生原則上安排在所報考縣市考點;報考市直和市區的考生原則上安排在市區或離市區較近的肥東縣、肥西縣、長豐縣北城地區考點。)
3.筆試內容:《學科專業知識》(滿分120分)、《教育綜合知識》(滿分120分)。(《安徽省2021年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省命題考試筆試大綱》見附件2)
4.筆試防疫要求:參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須提前14日申領“安康碼”(報名成功後即可申領),考試當天“安康碼”為綠碼,並佩戴口罩且經現場測量體溫額溫≤36.8℃(或腋溫≤37.3℃),並無幹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5.屬“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報考者,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2021年3月26日(8:30--11:30,14:30--17:00),攜帶相關證書到合肥市教育局組織人事處(合肥市天鵝湖路558號合肥市廣電中心A1320室)申報加分事宜。具體要求如下: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壹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壹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壹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壹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誌願者(服務期須滿兩年)應提供由***青團中央統壹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由合肥市教育局在相關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其筆試成績總分增加2分。
6.4月中旬在合肥招生考試網()公布成績。筆試每科滿分為120分,按《學科專業知識》占60%、《教育綜合知識》占40%合成筆試成績。設定合成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或考生有壹科無成績的,取消進入下壹環節資格。經查分和加分環節後,依據最終筆試(合成)成績(筆試成績=《學科專業知識》成績*0.6+《教育綜合知識》成績*0.4,結果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點後兩位),從高分到低分按相應比例(詳見崗位表)確定面試入圍人員名單。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實際參加筆試人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參加筆試考生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最後壹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同分人員均進入專業測試環節。
(三)現場資格復審
面試入圍人員在面試前應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復審時間與地點另行公告。
資格復審對象為擬參加面試人員,以縣(市、區)為單位,分學段、學科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其中崗位招聘計劃數小於等於5的按3:1比例確定,崗位招聘計劃數大於5的按2:1確定,最後壹名如有多位報考人員成績相同,則壹並進入。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及其他材料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1)屬全日制2021年應屆畢業生的,還須提供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其中,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本人關於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壹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2)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21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還須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21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字樣的書面證明、本人關於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壹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3)持香港、澳門大學學歷證書的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證明;持國外學歷證書的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相關部門學歷認證證書。
(4)屬“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還須提供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國“三支壹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壹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壹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青團中央統壹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5)屬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報考“高校畢業生”專項崗位的,還須根據其身份,相應提供其檔案等相關材料所在單位證明,或服務基層項目相關證明材料(證書或鑒定表等),或退役大學生士兵相關證明材料(入伍通知書或入伍批準存根復印件、退役證明材料等),以及本人關於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6)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幹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隱瞞在編身份報考的,壹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五年內不允許參加合肥市中小學新任教師統壹招聘考試,並記入個人社會信用記錄。
凡出現以下任壹情況的,即為資格復審不合格,取消面試資格: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不能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所空名額按筆試(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等額有效遞補壹次。若出現筆試(合成)成績並列,同分人員均進入面試環節。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繳納面試費用並領取面試通知書。
(四)面試
面試由教育主管部門會同人社部門組織。面試成績當場公布,設定最低分數線60分,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實際參加面試人員數少於或等於崗位招錄計劃數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當天該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與考察環節。
(五)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合成確定,並在合肥教育網上公布。筆試、面試成績按4:6合成。(合成成績=(筆試成績/1.2)*0.4+面試成績*0.6),計算結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招聘計劃數和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若出現總成績並列的,以面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再次出現並列的,以筆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仍出現並列,以筆試成績中專業成績高低決定取舍。
(六)體檢與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由合肥市直屬學校負責組織實施。
1.市直屬單位體檢應在三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各縣(市)區應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同級紀委(監委)駐教育部門的紀檢監察工作人員全程參與監督。體檢工作結束後,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考生對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教育主管部門提交書面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最終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標準符合《關於修訂<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號)、《關於進壹步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皖教師〔2011〕1號)等規定的合格要求;
2.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並形成考察材料。
根據《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如擬聘用對象自動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崗位考生中按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若出現總成績並列的,以面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再次出現並列的,以筆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仍出現並列,以筆試成績中專業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仍出現並列,則另行組織加試。)
體檢、考察按教育主管部門統壹的時間要求,以等額有效遞補方式,等額有效遞補累計壹次,統壹遞補公告發布之後,不再遞補。
(七)公示、聘用與待遇
合肥市教育局根據招聘公告規定的要求和應聘者的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經集體研究後,擇優確定擬聘人員。
1.擬聘人員在合肥市教育局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間及期滿後擬聘用人員主動放棄崗位或被反映有問題並查有實據影響錄用,報經同級人社部門備案,取消聘用資格,所空名額不再遞補。
2.報批:公示期滿後,對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但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按照幹部人事管理權限的規定,由各級教育主管部門將有關報批材料報同級人社部門審核備案,同級人社部門對審核通過人員辦理批復手續。
3.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規定時間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及相關材料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4.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實行編制內聘用,執行國家有關事業單位統壹的人事編制管理政策。
五、其它
(壹)在體檢環節因孕待檢人員,應在產後國家規定的產假結束之日前向合肥市教育局提出補檢書面申請,逾期未申請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遞補。
(二)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考生報名信息請務必認真完整填寫,確保真實準確。如有弄虛作假或隱瞞關鍵信息行為,壹經查實立即取消後續資格。
六、咨詢與監督
招考政策:合肥市教育局組織人事處:0551-63505130、63505251
招考紀律:市紀委、市監委駐合肥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0551-63505156
報名系統:0551-63643935
七、本公告由合肥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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